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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法修斯掌控暗网十几年,也靠着其中的能量结交了许多盟友,比如教会。但教会更多是名义上的支持和声援,并不能给出实际上的帮助。最重要的是现在全世界都在通缉他,可谓是寸步难行!

没有暗网的权限就无法发布任务,那些杀手都是认钱办事,这也是暗网的初衷。

蒂法修斯首先要恢复自己的身体,然后组建一支分工明确的精英小队,才有希望从最高戒严等级的地方把提米亚救出来!

否则,在国家特工已经知道他底细的情况下,蒂法修斯甚至没有直接近距离枪战的机会就会被爆头!

几天后的旅馆内,提米亚的亲信明克斯,看见楼下走进来了一队四处搜寻的警察,不动声色的对蒂法修斯道。

“你先离开。”

蒂法修斯于是心领神会,从窗户跳到酒吧后面的巷子离开。他身上现在有一万美金,是明斯克给的,蒂法修斯准备先去意大利,教会可以帮助他到达美国……

“嘿,小子,识相点把身上的钱交出来。”

“呵呵,这家伙一身名牌,光衣服都最少几万欧。钱,衣服,裤子,都脱下来。”

杂乱肮脏的通道里,两三名手持匕首和手枪的年轻人围住走出来的蒂法修斯。蒂法修斯也不多说,直接动手,先夺了枪,然后一枪托砸翻一人!剧烈的运动瞬间拉伤了他的肌肉组织,他眉头一皱。

然而就是这短暂的一秒钟,一把匕首从侧面刺入了他的腰部!

蒂法修斯咬了咬牙,忍着疼,皮鞋踢碎拿匕首的混混裆部,继而扬了扬手上的抢,剩下的一人吓得魂飞魄散,连滚带爬快速离开!

他摸了一把伤口,发现已是血流如注,难以想象一年时间自己的身体已经差到如此地步,人类堕落的速度之快令人咋舌。他堵住伤口,快步往通道外走去,然而刚刚坚持到大马路,身体便不受控制的倒在了地上,一时间头晕眼花!

没想到那个跑掉的小混混居然去而复返,从蒂法修斯的身上顺走了所有钱和原本属于他们的手枪!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小子怕蒂法修斯死掉,所以不敢拿走他身上的衣物。

蒂法修斯内心一阵苦笑,想不到自己居然也有沦落到这步田地的时候,真是造化弄人,报应不爽……

欧洲的晚上行人稀少,但蒂法修斯运气不错,一辆轿车在路边刹车停下,从里面走下来一位身穿黑色夹克的魁梧大汉。此人面无表情的蹲在蒂法修斯的旁边,检查了一下身体,确认他无法自行求医后,拿起电话又想了想,随即将已经昏迷过去的蒂法修斯抗上了车……

再次醒来的时候,蒂法修斯身处一间小阁楼里,虽然环境狭窄,但布置的很干净和规整,靠近楼梯的地方还有一个书架,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

似乎听到他咳嗽的声音,楼梯下面传来脚步声,那名体型强壮的男人,穿着白色的汗衫,端着一杯咖啡走了上来。

“喝点东西吧,你昏迷了三天。”

“咳咳……谢谢。”

咖啡很苦涩,刺激着蒂法修斯早已麻木的舌苔。

“你的家在哪,需要我帮忙联系你的家人吗?”

蒂法修斯想了想,顿时有种怅然若失,没有了暗网的权限,自己的身体现在又如此差劲,一时半会竟然有种天地难容的感觉。

见蒂法修斯没有回答,男人没有多问,可能也是见惯了流离失所的人,于是让他安心住在这里。下楼之后,蒂法修斯听到了女人的吵闹声,应该是波黑地区的语言,骂男人老是带奇怪的人回来,家里到处都要花钱,还有闲情雅致去管这种闲事。

女人说话很难听,要是换做其他男人恐怕难免是一场争端。但这个男人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一句话,显得很安静。

一周之后,蒂法修斯的伤势渐好。他身上的钱被洗劫一空,必须重新弄到钱才能去意大利,银行的钱可能已经被监控了,不能轻易取出来。

救他的男子名叫雅科夫,是俄人,在一家酒馆当保镖,专门收拾那些喝醉闹事的傻瓜。酒馆老板最近开了家歌舞厅,正好请人,雅科夫推荐蒂法修斯去当打手,蒂法修斯没多想就答应了,这种见不得人的工作正适合他现在的身份。

新开的歌舞厅生意火爆,都是年轻人,充斥着荷尔蒙、酒精与毒品!蒂法修斯重新开始恢复训练,身手摆在那里,外加出手凶猛,看人也很准,从来不会得罪那些身份不一般的大人物。

酒店的老板对他颇为欣赏,在得知他还是一名神枪手后,举荐蒂法修斯到当地的黑帮去面试,想以此讨好对方。

这里地处法国西北部,经济较为落后,黑手党,俄罗斯战斧,波兰复兴会,还有无数法国的本土帮派,势力盘根交错。

断头帮只是一个人数三四十的小帮会,但老大皮罗西先生德高望重,和附近各大帮会关系都不错。不过最近受到来自英国黑帮的野蛮冲击,急需扩充人手。

蒂法修斯的枪法让皮罗西先生很满意,开出了周薪1000法郎的工资将他纳入麾下,担任随身保镖。皮罗西五十岁出头,虽然掌管着一支黑帮,但却是远近闻名的绅士,拥有贵族血统,生活规律。

早上七点准时起床吃早饭,上午到处溜达,打打台球和高尔夫,中午到一家意大利餐厅用餐,下午则去游泳或与几位老朋友聊天喝茶,悠闲自在。

皮罗西妻子在十年前去世之后,没有再娶,有两个儿子和女儿。两个儿子目前都在美国工作,最小的女儿在寄宿学校读高中,一个月才回来一次,蒂法修斯只是听其他保镖提起过,没见过,也没兴趣多问。

“呵,皮罗西先生,你可真是让我们一通好找。”

午后,坐在餐厅外跟朋友聊天的皮罗西先生,忽然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站在楼梯口的蒂法修斯侧目看去,只见街道对面,三名健步如飞,嚼着口香糖,身穿黑色西装的男子朝着这边走来。

当他们要走过去的时候,蒂法修斯拦住他们的去路,平静的从怀里露出手枪。三名男子脚步一顿,为首之人对上面的皮罗西先生笑道。

“皮罗西先生,您还记得我吗?我是乔治。”

皮罗西眉头一挑,他当然认识这些无法无天的英国佬,给了蒂法修斯一个眼神,继而对他们笑道。

“当然记得,我的朋友。”

蒂法修斯让开身体,三人从他身边走了上去,最后面的一人甚至故意撞了一下他的肩膀,目光挑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