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它扔进垃圾桶,装上钱,不慌不忙地打起了游戏。我就是喜欢打游戏,或者说自己只擅长打游戏。
临近中午,强烈的日光照射进来,我的屋子阴与光线条分明。我上半身于暗阴处。
这“光芒普天”的感觉倒是想要拯救谁,觉得谁可怜似的,倒有几分恶心了,我拉闭了两层窗帘发现作用不大,干脆直接拉开吧。对于充满活力的阳光我无可奈何,只好融入其中,阳光越强,我越想念夜晚,想念夜色。
“嘟嘟嘟,啦啦啦,呼呼呼。”我哼着小曲。声音很小,以免惊到路人。走在距离我住的小区的最近的一条卖饭的街道。
“你在摔什么呢!卖个面筋,你拗什么呢?”一句毫无美感、内涵的话进入了我的耳朵。但我不排斥这种话。好奇心使我转身看完了整个事情的过程:
大概可能是这个顾客在身体上、脸上,或者在事业生活上有令她不满意的地方。而卖面筋的阿姨为了省时间,又因为她做这些已经习惯,甩叉子的速度快了一点,所以很响,好像不礼貌了。
于是就导致了一个自以为是,任性不已和一位活得充实,知识不多的人的“战争”。我没有上去说什么,因为有个人已经给阿姨打抱不平了:“求求你走吧,姐,缺你一个啥事没有,别在这里刷存在感了我们还等着买呢!”
这小哥说话语气特别有讽刺情调,所以当时就记得清楚了。
我心窃喜,虽然不过瘾,但是这不管自己什么事,万事都有它自己的原因,我不能打破这种规律……
(抑制生物本能,逃出自然秩序的你,会筋疲力尽,所以,不要打破这种规律。——一位打破后难以自拔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