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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章 苏亦关于“数字卦”的名场面

他觉得这个四个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

于是,他经过一番考释论证以后得出一个结论:

“公元前424年,赵恒子嘉逐赵献子浣之事。”

具体点来说,就是这次盟誓是由于赵襄子鞅死后,赵恒子嘉把原定的继承者而且已经继位的赵献子浣逐出晋国而自立,在即位时,为防范有人企图使赵浣复辟而举行的。随后,由于有人策划使赵浣复辟而未逐,又举行了一次,但这次赵嘉为参加,仅由少数人自己做誓。

时间,就是赵恒子的元年,晋幽公的十年,也就是公元前424年。第二次的自誓,则是同年较晚的时候。

盟誓的对象自然就是皇君晋公举行的。

为啥要说这些呢。

那是因为高铭先生的《侯马载书盟主考》基本同意了老师唐兰先生的观点。

不仅如此,后来高铭先生的学生冯石写了一篇《侯马盟书与温县盟书》也同意了这个观点。

啥叫做学术一脉相承,这就是。

那为啥冯石不再称呼“载书”而是称呼“侯马盟书”?

那是因为到了87年,学界已经基本认同“侯马盟书”这个概念,唐兰先生也已经去世,没有必要标新立异,继续称呼“载书”了。

实际上,1976年,张晗先生参与编着的《侯马盟书》就已经出版。

这书之所以能够出版,也是运气使然。

1973年9月11日蓬皮杜应邀访华,因为是第一个访华的法兰西首脑,这一次接待规格很高。

没来之前,就已经安排好接待行程。

其中就包含大同的云冈石窟。

同年,8月份,时任图博口副组长的王冶秋先生到云冈石窟检查其准备工作,回到太原的时候,当时的侯马工作站到张守中先生就找上门来。

主要是为了求援的,呼吁上面重视侯马盟书。

得到王冶秋先生的支持以后,山西这边就成立了由张晗、陶正刚、张守中三位先生的整理小说。

就这样,整理了两年多,直到1976年才得以出版。

从1965年侯马盟书被发现到《侯马盟书》的出版,差不多过去了十年的时间。

这书一出版,就在学界内引起巨大的轰动。

国内的大报纸都有报道。

现在热度也没有过去。

高铭先生写了相关的考释文章,也算是学术热点。

不仅高铭先生写侯马盟书,其实,张晗先生也写。

作为侯马考古工作队的队长,《侯马盟书》的主要编写者之一,张晗先生也受邀参加这一次的成立大会。

而他的文章《侯马盟书丛考续》,则是对《侯马盟书》的存在的一些问题做了补充。

因为高铭先生的关系,来之前,苏亦就大量阅读侯马盟书的资料,其中《侯马盟书》也没啥翻。

看到两位先生一前一后做了关于侯马盟书的学术报告,他当然不会落下。

两场报告听下来,收获满满。

此外,他也很关注李学勤先生的报告。跟大家不一样,他研究的是青铜铭文《岐山董家村训匜考释》。

这里面的“训匜”是一个西周青铜器(因为铭文考释各有不同,这个青铜器名称也多种多样。)。

青铜器铭文记载了西周一名贵族“训”与其“牧牛”(负责养牛的家奴)对簿公堂的事,具体诉因已不可知,但最终结果,是西周官员认定牧牛有错,继续责罚他。

这个青铜铭文,也被称为“青铜法典”,而这个案件,也被称为中国有据可考的第一个人民事诉讼案件。

因此,它的铭文,也成了众多法律史专家的研究史料。

原文其实挺长的,一共有一百五十七个字。

“惟三月既死霸,甲申,王才丰上宫。白扬父廼成?,曰:“牧牛!徂乃可湛。女敢以乃师讼。女上任先誓。今女亦既又御誓,专、格、啬、睦、训造。亦兹五夫,亦既御乃誓,女亦既从辞从誓。弋可,我义鞭女千,幭剭女。今我赦女,义鞭汝千,幭剭女。今大赦女,鞭女五百,罚女三百锊。”

白扬父廼或吏牧牛誓日:“自今余敢夒乃小大事。”

“乃师或女告,则致乃鞭千,幭剭。”牧牛则誓。乃以告吏邦,吏曶于会。牧牛辞誓成,罚金。训用乍旅盉。”

(铭文因为输入法的关系,只能做参考,不全对。)

翻译过来就是:

西周某年一天,一个叫牧牛的人为争5个奴隶状告他的上司训。判官伯扬父认为牧牛以下犯上,需要鞭打他1000下,并在脸上刺字施以墨刑,但最终改判鞭打牧牛500下,罚铜三百锊[lu?e?],不再施墨刑,并让牧牛当场立誓永不再告。牧牛起了誓,挨了打,受了罚,在有关官吏的参与下了结此案。训打赢了这场官司,得到了铜,为彰显胜诉,便用此铜铸造了这个匜。

再简洁一点就是:

牧牛有罪。

所谓大赦,就是从打一千下变成五百下。

剩下的刑罚变成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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