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困境下,每个人都自顾不暇,根本不可能去帮助老板,甚至有一些人还恨不得宰了他。
大家害怕丧尸,不敢留在林中木屋那边,于是听了他的话,跟着他一起跑。
原本以为他能带着大家逃出生天,没想到这就结束了。
简直气人!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跟着那个大帅哥呢。
这些人就是,一点儿风险都不想冒,他们但凡在林中小屋那坚持一下,就有了活路。
现在?
不少人后悔了,想回去了,可是看着追过来的恐怖丧尸,没一个人敢。
要么说,老板还是有一些魄力的。
“你到底想干什么?”
情人害怕的哭了出来。
大家都跑了,丧尸越来越近,这难道是等死吗?
“闭嘴!”
老板骂了一句,看到时机差不多了,拉着情人往回跑:“走这边,快点儿!”
“你疯了?”
情人惊惧交加。
“想活命就跟上!”
老板话是这么说,可是根本不撒手,这可是他的炮灰,怎么能让她轻易跑掉?
前方的丧尸见状,都过来了。
老板反而松了一口气。
还好!
至少不是所有的丧尸都过来,在两侧三、四十米的那些,继续向前追猎游客。
没管他!
这样一来,老板前方的丧尸和他两侧的丧尸,就出现了一个缝隙。
这就是生机!
老板看准时机,撒腿狂奔。
丧尸扑了过来,老板知道自己应该等一等,不要着急使用炮灰,但是他害怕,不想抗压,于是豁然转身,一拳打在情人的下巴。
这突如其来的一击,直接把情人打蒙了,跟着就被推倒在地。
情人刚爬起来,跑的最快的那只丧尸也冲过来了,猛地扑到了她身上。
“别丢下我!”
情人哭喊。
只是老板头都没有回!
有了情人做诱饵,那些丧尸不再追逐老板,都朝着她过去,围在她身边,把她当做一只烧鸡猛猛进食。
短发青年觉得那个老板很奸诈,也没良心,就算脚崴了,也会忽悠其他人帮忙,根本不可能自己留下来。
所以短发青年逃跑中,不时地回头看一眼,然后就看到了这一幕。
“曹尼玛!”
短发青年大喊:“那家伙耍咱们呢!”
不少人听到这话,回头,看到了往回跑的老板,他们又惊又怒,可是让他们跟上去……
这不就是和丧尸对冲吗?
他们可不敢!
因为那些丧尸实在太吓人了。
“操操操!”
“现在怎么办?”
“回去?”
“回去送死吗?”
有鸵鸟心态的人实在太多了,他们不想面对眼前的危险,继续往前跑,至于前面有没有出路?
他们希望有!
“咱们得回去呀!”
短发青年大喊,他不知道回去对不对,但是他知道那个大帅哥和人精一样的老板都做了这种选择,那么自己想活命,就得回。
可是无人响应。
大多数人都有从众效应。
要是大家都回,即便不想回去的人,大概率也会跟上去,毕竟抱团更安全,可是现在,几乎没人回,那就完了。
短发青年看到这一幕,
绝望了。
他恨老板改变主意的时候不叫上他。
他更恨自己为什么不相信那个叫林白辞的大帅哥!
短发青年一咬牙,转身往回跑,可是不到十米,看着前方那些丧尸聚拢过来,他慌了,速度放慢,然后终于扛不住这种精神压力,放弃了。
就算往回跑,也是要一点儿策略的。
这近千人逃了二十多分钟,就在他们哀嚎抱怨什么时候才能甩开那些丧尸的时候,前方也出现了大量游荡的丧尸。
前路被堵住了。
这一下,所有人都知道,自己选错了。
“操,我刚才不应该放弃的!”
短发青年又在后悔了,这一次,现实逼迫的他不得不赌一把了,只是他刚转身跑了十多米,一只腐烂的右手突然从黑土地里伸出来,抓住了他的脚踝。
短发青年摔倒了,坐在地上,猛踹那只胳膊,但没用。
一只脑袋窜出,张开腥臭的大口,咬在他的大腿上。
很快,森林上空,就全是惨叫和哭喊了。
这近千人,无一幸免,全部成了丧尸的晚餐。
……
一路上有掉队后开始在附近游荡的丧尸,数量很少,老板小心翼翼的躲开,回到了林中木屋附近。
“他们居然真的把门打开了?”
老板远远就看到木屋的门开了,附近也没有人类的尸体,这说明剩下的那些人,一个都没死,全员存活。
“操,我这是图什么?”
老板难受:“我以后绝对不自作主张了,就老实听那个帅哥的话!”
老板冲进了木屋中,快速看了一圈。
地上有好几具被打爆脑袋的丧尸尸体,横七竖八的乱躺着。
不用问,肯定是那个大帅哥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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