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1557年,正是第三次川中岛合战的关键节骨眼。
“火器好说,但粮食现在有些难办,今年的新粮起码要等到十月后才能送来。”商站站长面露为难之色道。
使者急忙说道:“我只需三十……不,十万石粮食一解燃眉之急便可!”
注:这里的石指得是倭国石,约130公斤,与明朝的石是有区别的,明朝石只有约153.5斤(每斤594.6克)。另外多嘴提一句,后世为人熟知的石高制是指把领内的用地按照上田一段=1.5石,中田一段=1.3石,下田一段=1.1石等等,这样来换算的,不管种的是什么、也不管有没有种地,一律假装是在种米,所以得出来的只能是个估数,因此也叫表高。
商站站长心里估算了一下数量,从济州粮仓里应该能挤得出,他报出每石的单价,询问使者该如何支付。甲斐国虽然山多地少,但有金矿,买粮与火器的钱,想必还拿得出。
一说到钱,使者支支吾吾道:“现在北方战事正紧,果中百姓嗷嗷待哺,实在不能一口气拿出这么多黄金,能不能分三年偿还?”
合着你在这给我空手套白狼呢!商站站长面露不豫之色,但迅速想出了一个解决办法,说道:“在商言商,分三年偿付是绝对不可能的,我这里有一个建议,甲斐国可以用三十五岁以下妇人、五岁以下孩童抵扣,交换粮食与火器。”
“这怎能……”使者大感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