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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言情 > 武侠 > 枝江异闻录 > 第三十三回 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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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对话吴穹还能听明白,可一到了有关“人字第六十六号”的部分,他便一头雾水了。也不知这具体指的是一样物品,还是一个事件——他个人倾向于是前者,因为“奇物司”听上去就像是负责管理神奇物品的机构。不过既然诸葛旷草庐地下室内也有着记载尚付鸟等异物的书卷,那朝廷能将这些东西记录在案也是理所应当。至于毁坏尸体和“人字第六十六号”之间又有什么联系,就不是他一时半会能猜得到的了。

项临觉得对方策划这场袭击是以奇物司为目的,但实际上的情况,跟他所分析的一点儿也不一样……

此时,项临他们出来的那个坟包又有了动静。

屋内几人显然也是听到了,就听符靖问道:“是支援的人来了吗?”

项临:“出去看看。”

说罢,几人出了守墓人小屋,正好看见那墓碑再度打开,从下面露出一顶士兵的帽盔来。此时天色已十分昏暗,项临根据轮廓依稀辨认出是他们绕道进来的另一个入口处守卫的军士,刚想开口问询,不料那军士猛一抬手,但听得三道劲风扑面,显然是极厉害的暗器。项临反应迅速,霎时便闪身避过;卜立经验丰富,几乎是下意识地拔刀挡住了暗器;只是那孔如淼就不那么走运了,面门正中一镖,倒地身亡。

谁能料到这军士突下杀手,转瞬间便夺去一人性命。项临等人立马联想到了制造爆炸的神秘狂徒,莫非就是眼前这人?

这头奇物司剩余二人如临大敌,墓碑下又走出三人,最先出来的发镖者也摘掉了头盔,借着小屋里的灯光,他们勉强看清了来人的样貌。

这一看不打紧,项临和吴穹都是各自一惊。

项临惊的是,其中一人腰别雁翅刀,披头散发,脸上戴着红色的面巾,赫然是当日识破自己的山贼大头领。而吴穹惊的则是那第三人竟然背着一把半人多高的野太刀,再加上那假扮军士的暗器高手,这两人的相貌和之前吴惘描述过的、曾在苏州打听过诸葛旷消息的殷、安二人高度相似!

至于那第四人,全身都裹在斗篷里,还戴着兜帽,这副打扮就突出一个不想叫人看出身份。

到枝江以来吴穹接连遇到不少出乎他意料的人和事,但他可没想到这么快就遇上了仇家,而且还是在这么一个特殊的场合。

报仇是要紧事,不过现在对敌人的信息还知之甚少,更何况还多了两个神秘人物,眼下最理智的选择自然是静观其变。

只听项临指着蒙面人说道:“你是那个山贼头领!为什么你会找到此地?那三个又是何人?”

姓安的刀客转头望向山贼头领道:“你和那人认识?”

头领淡淡地道:“此人应当是朝廷的走狗。”

殷六环视四周:“原来如此,官府果然知道这个地方的存在。”

石硪村作为一个极秘密的存在,一旦有外人进入或得知,奇物司的成员有格杀勿论的权力。而此时项临他们面对的,可能还是制造爆炸、害死百十条性命的凶徒,而且武功不可小觑,怎能不叫他们提心吊胆?

说到这,还得先跟大伙交代一下,这四人是怎么进来的。

让咱们把时间倒回到宋飞鸢和吴穹在林间空地救下向晚和余迎那会。

实际上,山贼中到场的头目除了老三和老四外,还有一个老二。

这老二姓刘,其实他才是原本的山贼大头领,只是现任头领来了以后用不讲道理的武功把包括他在内的所有山贼头目打败,这才屈居第二把交椅,所以接下来咱们就称他为刘二好了。

刘二在上山落草前也学得些许武功,尤其身法不赖,但因为心术不正而被逐出师门。

那大家知道,一个坏胚子一旦学得了轻功,那他之后多半是要走上入室盗窃或者采花的道路……

刘二选择的是后者。

不过他在第一次作案时,刚从窗户进了屋就被他看上的那位姑娘暴揍了一顿,随后扭送官府。

没错,那姑娘的武功比他还高……

这只能说是他自己不走运了,当然也可以说是当地人民走运。

鉴于刘二还没来得及做出侵害行为就已经(被打得)失去了侵害能力,而那家人也怕有损于姑娘的名声,便让官府给刘二判了个入室盗窃罪。按照璧朝律法:“凡窃盗已而不得财,笞五十,免刺。”于是刘二在被女人打了一顿后,又被公人打了一顿。

强X犯没当成,刘二便选择了去当抢劫犯。

蹲号子的日子里,他可没少跟狱友交流学习犯罪经验,放出来之后他开始在湖北一带流窜作案,专门在山道上抢劫来往商旅,然后再拿着赃款去城里的“娱乐场所”消费,没多久就实现了朴昌自由,也算是没忘了自己的犯罪初心。

后来,刘二在娱乐场所里因争风吃醋和他后来的同伙老三老四不打不相识,继而产生了奇妙的友谊,经二人邀请加入了他们位于越骅山中的犯罪组织。这伙人利用山腹中错综复杂的溶洞往返于地表地底,端的是神出鬼没,不但屡屡得手,当地官府更是拿他们毫无办法,而刘二也因为武功最高被一致推选为山贼的大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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