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圣旨,带着人,拿着一些抄写的书籍,刘凯乐就前往了巴蜀之地。
秦王政22年,刘凯乐初到巴蜀。
到巴蜀两地,刘凯乐只做了三件事,其它的什么也没做。
一,生育加立册。
只要家中有十岁以下儿童的,皆可到官府立册,立册成功后,由官府每月发放1钱,时间仅限七天,过时不候。
家中有十岁以上至十五岁者,立册后可一次性领取十钱。
十五岁以上者,立册后可一次性领取一钱。
如发现有官府贪污者,无论大小,清除官籍并按秦律严惩。
二、百匠着书。
于巴蜀两郡首府,成立百匠院。
以刘凯乐带领的诸多名师为主考官,只要能获得他们的认同,就能够进入百匠院,共同完成所学推行天下之史实。
着书的要求只有一点,简单。就算是不懂文字的人,看着图画,也能够顺利的完成工作。
杂学、经验之谈只要是得到大家的认可的也一样可以写入书中,根据其重要程度,奖励不同的钱数。
并把活字印刷和造纸术的原理告知。让书能够更快的形成体系。
三、鼓励商贾之人来巴蜀之地买卖货物,商家之人在巴蜀之地买卖,三年内不收取任何税费,使钱币流通。
之后表明自己将在百匠院着书三年,有事情可以直接联系,至于需要多少金银钱财,每月报一个数字,刘凯乐自会提供钱财,但刘凯乐只提供三年,之后就需要郡尉自己的努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