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回来的时候,还未到山脚,远处山里已经是蒙蒙的雪了,早上醒来后,睁开的第一眼,对面的山林一片雪白。
早餐是羊肉汤面,薇从冰箱里取出酸奶,被大卫放了回去,拉着薇坐到汤面跟前,扶着薇的肩膀:“听着,别任性,你得吃点热的,待会儿我们出去一趟。”
薇只好听从,大卫往汤面里加盐,说:“放了很多葱,你会喜欢的。”
汤清肉嫩,喝了一口,果然非常鲜美,但是:“为什么要出去?”
“买围巾,手套和鞋袜啊。”
“你买就好了。”
“我买的,你什么时候喜欢了。”
“喔。”
出门的时候,阿迪勒打来电话,问薇今天想不想要去那里,今天是周末,也许那个女孩回家了。
薇说:“不用了,不找了,你忙你的学业吧。”
“又要见小朋友?”
“走吧,今天不开车。”
一起到邮局把原版宣传插画寄了出去,巴士上,两人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因为都喜欢看窗外,所以并没有挨着坐,一个靠左,一个靠右,车上并没有什么人,大概是天冷的缘故。
背脊有些酸痛,脖子几乎撑不起失控的头,在昏睡与清醒之间,恍惚看见巴士行过深谷,一路颠簸,轻易地陷入纷繁凌乱的梦。
清醒只在一瞬间,大卫抖了抖,在黑暗的车厢里,薇目光炯炯地看着窗外,那美丽、轮廓清晰的侧颜,似乎若有所思。
不知道怎么地,心口突然一阵阵地抽痛,真是咫尺天涯,曾经那么亲密,如今冷若冰霜。
车子行过一片宽阔的地带,左岸是广阔的水域,茫茫一片,日光突然从对岸那一棵棵与风雪对抗的松树间透了出来。
“今天来公司吗?”是嘉宝的信息。
弱不禁风的外形,纤细的身材及因为瘦而略显病态的水汪汪的大眼睛,公司的人都很喜欢她。
大卫快速地回复:“啊,不。”
“今天好冷啊。”
如果是在以前,在薇到来之前,大卫承认,在周围朋友的劝说下,曾经试图打开心的一个缺口,与这位团队一直合作的唱片公司高层的女儿交谈。
原本交谈顺利,大卫的态度突然变得十分冷淡,前天的会议完了后,嘉宝关上会议室的门质问大卫,后来大卫怎么离开的,嘉宝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他最后说的那句话:“我已与她重逢。”
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大卫选了一条红围巾给薇,还有一顶米色的羊毛毡帽,戴在他的头上。
“为什么你不织给我?”
大卫瞠目结舌,看了一眼女店员,她应该并没有认出自己,但爱好针织这件事情,只有薇一个人知道。
“这个,你戴这个不也挺好看的?”
“但你给菲比织了围巾。”
这也拿来吃醋?和一只猫?
空气中那种香槟色的亮光和街头的融洽氛围让薇身心愉快,来到这里,和大卫待在一起,薇蜕下了那层被世人所知的自我之皮,十分惬意。现在,自己也变成街头这些无名的步行者中的一员了。
人的眼睛,在人群中,像蝴蝶,寻求的是色彩和温暖,只愿栖息于美丽之上。
站在十一月的人行道上,嘉宝想起就是在这里,见到的大卫。
当时他是一个身着灯芯绒夹克的风琴手,正在娴熟的演奏。
从阿米尔和扎娜的对话中知道了薇的存在,上网搜了不少关于薇的新闻,不少艺术评论员称赞她的才华横溢、美貌惊人,曾作为平面模特的嘉宝自动忽略了评论所说的才华横溢,而是冷笑,能有多美?
真美啊!
在人群中见到那女郎,高冷、张扬、浓烈、惊艳而独特,嘉宝的嘴唇开始哆嗦,可以确定的是,这绝对不是因为天气的原因,而是因为,在见到她本人的时候,自信心被杀得片甲不留。
可是那又怎么样?即使她曾经是身价最高的青年女画家,她不就仗着美貌恃靓行凶吗?不然为什么她的前未婚夫,那位画廊霸主继承人会那么评价她?
她早已身败名裂!
雨停,起了微风。
天已亮,但灰蒙蒙的,在几乎被遮没了的雾霭中,天际线时隐时现。
女孩在慌张地奔跑,丝缎米色洋装,奔时裙摆摇曳,裙带飞扬,姿态像美人鱼。
一张清水白莲般的脸,细长妖媚锋利的眼睛,情色而娇艳,看起来非常年轻,至多十八九岁,长手长脚的,五官细致,异常白皙,反衬出街景的灰色黯淡。
她气喘吁吁地向卡森走来,挥了挥手,红着脸颊,薄唇艳红,微抿,脖子淌着汗,倒有几分情色的意味了。
车窗经过她面前时,卡森看到她流下泪水,那楚楚可怜的目光掠过面前的车窗。
车子停了。
卡森转醒,翻了个身,摇了摇头,耳畔只剩下雨声。
起床,淋浴,早餐是一杯黑咖啡加一小块砂糖梅干。
今天是12日,照例要去养父生前的老朋友,住在南部的杜培尔博物村的约翰.莫里森家里调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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