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子义,因犯杀人罪、特务罪、集体财产罪且数额巨大、影响极坏,以及强奸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立即执行;
蔡狗,因犯偷盗、抢劫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罪,且数额巨大、影响极坏,以及强奸罪,故意伤害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罪等,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缓期二年执行;
田桂星,因犯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宋郑冯,因犯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但有赎罪立功表现,能积极检举他人,为重大案件侦破提供线索,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黄参秦,因犯有包庇罪,转移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丰子臣,因犯有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黄刺猬,因犯在倒卖国家文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一年执行。
随着几声枪响,邪恶终于倒地。
县委于当日下文:
恢复赵全生同志的名誉、党籍。
恢复原国民政府县长王廷玉先生的“抗日功臣”、“和平解放田县功臣”的称号,撤销一切加在他和妻子苏子莲身上的不实罪名。
恢复云晨女士在田县列堂煤矿的股权。
同日,中州地委对田县县委班子进行了调整:
李凤岐同志任中州地委副书记;
陈忠实同志任田县县委第一书记;
苏君成同志任田县县委第二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黄青良同志任田县县委第三书记,县政法委书记;
郑冠旦同志任田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陈洪涛同志任田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李大奎同志任田县县委常委,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程丙勤同志任县委委员,财经委主任;
罗子七同志任田县人大副主任;
郭凤莲同志不再担任田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一职。
由于领导变动,各有关单位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其中:
郝成功同志任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周振杰同志任隗镇公社党委书记;
阎国庆同志任隗镇公社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韩子龙同志任田县人劳局局长;
吴大用同志任县联社主任;
苏君峰同志任县联社副主任;
赵金星同志调田县人大商贸财经委员会工作,陈文奎同志任商业局局长。
而隗镇公社,也很快调整了达摩岭大队支部及大队部的班子。
王来宾,因贪污、工作疲软、认识不足、能力不足,私心太重等,受到留党查看一年之处分。免去其隗镇公社达摩岭大队支部书记、大队长职务;
王满当,因贪污、账目不清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隗镇公社达摩岭大队会计职务。
孙俊刚同志任大队支部书记,副大队长;
王满林、麻二进、黄青龙等同志任委员;
王满仓同志任大队长;
郑来顺、王松芳、田桂妮任大队委员,恢复田桂妮妇女主任职务,金莲任大队会计。
同时,恢复渠四格党籍,党龄从1945年8月算起。
外面传来几声爆竹的声音,该过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