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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言情 > 悬疑 > 宗国灵岩组织异闻录 > 第107章 北平往事:L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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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北平往事:L姐【3】

感觉像是心理出现了问题,开了一个口子,后面的事情放佛是螺旋式下坡一样。心理疾病也很致命啊。

当时看的很绝望,因为那是各种各样的原始材料,你想象一下那个画面,各种各样的纸质材料,不同的字体不同的字号不同的抬头,还夹杂着各种照片,所有的一切都在说一个人的事情,可以说那就是那个人几乎一生的内容,我现在回忆这段都感觉到又受了一次伤害,当然远没有第一次看到时那么难过。

L姐似乎对离婚这件事情没有任何意见,因为她也早就对这个男人没有了任何的感情,心中全部都是对他的怨恨,她唯一要争取的就是所有母亲都会争取的权利--她们儿子的抚养权。

L姐写道“此生有一个最对不起的人,那便是我的儿子,在我完成了我的工作后,我会用我的一切好好补偿他”

可当时已经年满18岁的L姐的儿子,对L姐只有恐惧,因为内心一直背负着巨大的压力以及其它种种原因,这个可怜的年轻人不仅高考失败而且因为长期处在其父的溺爱和过度包容下,暴饮暴食,身体显现出不正常的肥胖。

L姐的儿子并不愿意和她生活在一起,这么多年过去了,即使从寄宿学校回到家中,迎接他的也只有他的父亲,而母亲也仅仅在最近这几年身体不好的时候才见的多一些,而且即使母子相见,L姐也往往对其进行言语上的刺激,不停的拿自己儿子的体型进行讽刺和攻击。

其实子女已经成年了,在法律上来说,父母离婚后是可以自行选择要和谁一起生活,或者说如果有能力的话,可以不和任何一个人生活在一起。已经没有所谓“抚养权”的问题了。

可正如我之前所说,L姐会出现幻觉或者幻听的现象。

据其前夫的说明中所道,L姐有时候会不认为这个18岁的男孩是他们的孩子,而坚持认为自己刚刚在路上见到的刚会走的小朋友才是自己的孩子,并认为自己的孩子已经被拐卖了而痛哭流涕。

因为L姐的儿子也并不想再复读了,并经由其父劝说以可能有助于其母精神恢复的理由,选择了暂时和L姐生活在了一起,并由其父为母子找到了一位看护照顾二人的生活。

这是L姐的第一位看护,也是最后一位看护。

……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