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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勇瞪着春妮,浑身都散发着寒意,他实在厌恶各种泼辣婆娘。

“春妮,你疯了,买个女人回去干什么?”

春妮才不害怕陶勇,荤素不及般拍了拍身上的泥土,掩盖住脸上紧张的神色。

但是嘴巴却不肯吃亏,骂道:“你懂个屁,我要买那个小白脸,自然要配给他家一个媳妇了,怎么了?我真金白银买,你又不吃亏,喊什么喊!”

她早早就来看过冷法,不少村民都知道春妮对那个男人有意思。

从小春妮就喜欢跟着大丫,有样学样,当初跟着人一起逃出村子,现在又对大丫的男人起心思,大家似乎都能理解春妮的想法,不甘心吧。

陶勇只能恶狠狠的说道:“好,等会就带你取钱,你要是交不出,我连你也卖掉。”

被威胁的春妮倒是一点也不胆怯,往前走了几步,挺了挺胸脯。

“陶勇,你还真以为是你村长了?可以在这里为虎作伥?你敢卖我,我就断了你这里所有的买卖,谁也不想好过!”

都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春妮被卖过两次,她早就厌恶了这里的生活,但是有孩子她又走不出去。

幸亏家里那个病秧子对她,对孩子都算不错,她又开了家小商店,生活看似不错。

但是背后的隐藏的什么东西,没有人比春妮更清楚,那个病秧子就是最大的贩卖人口的渠道。

陶勇拿春妮没办法,只能梗着脖子继续喊道:“五万,还有人加价吗?”

全场静悄悄的,春朝是养得不错,但是五万在穷乡僻壤的地方,油水可就太少了。

一般家里娶媳妇能拿出来的钱也不过十万,二十万的。

大部分人都更喜欢去外面拐卖大学生,因为她们单纯好骗,无本买卖,多少钱都不算吃亏。

但是春朝这种不仅要花五万,需要往更加穷困的地方走,才不能轻易逃跑。

越穷的地方越是卖不上价格,舟车劳顿也需要花钱,不合适,不合适。

陶勇咬着牙,恶狠狠的盯着春妮,说道:“五万,我只要现金!”

春妮冷哼一声,从挎包中掏出整整五沓现金丢在地上。

“我家男人虽然是个病秧子,但是有脑子,有钱,更爱给媳妇花钱,可比某些人强多了。”

被冷嘲热讽的陶勇捏紧了拳头却不敢发作,没办法,很多门路还捏在春妮家的那个病秧子身上,他不能轻易断了财路,只能把钱捡起来将人丢给了春妮。

其实春妮挺喜欢家里那个病秧子的,只可惜,她也有需要,不能一辈子守活寡,她也不想以后孩子跟她一样过着这种随便就可以被卖掉的生活。

就在所有人期待的目光中,冷法被推了出来,他还在骂骂咧咧,但是那张脸却实在好看。

“十万,这模样,不可能再便宜了,跟那些田里干活的汉子可不一样,比牲口还猛呢。”

不少人紧盯着冷法,哪个女人看见这种极品能不心动。

“十万也太贵了,就算比牲口还好用,他能干多少活啊,我还怕他跑了呢。”

之前还在骂人的冷法被人堵住了嘴巴,他依旧不服气的用眼神继续骂人,瞪着所有人,桀骜不驯,肯定不好拿捏,若是让他出来干活又怕人跑了。

这种男人只能一辈子锁在家里摆弄,若是打断手脚就更不值钱了。

大家都在窃窃私语,讨论着,倒是有个外村的女人仔细端详着冷法模样,喊道:“十万就十万,我正好缺个孩子,先让他帮我生个,肯定好看,我再卖掉也不算亏。”

看着女人瞎了一只眼,嘴巴歪斜的模样,冷法多少有点绝望,只能假装不经意的看向春妮。

“还是菲姐识货,他可是念过大学的稀罕货,脑子也聪明,生下的孩子肯定更优质。”

陶勇正在积极宣传着冷法的优点,模样好看又会读书,种子肯定也不会差,总比那些目不识丁,又矮又黑的壮丁强多了。

另外一个汉子丢下嘴里的香烟,喊道:“行,十二万,我女儿也该生孩子了,好歹是亲生的,让她留个种在家里养着也不错。”

这些人都是游走在各处村庄中专门盗卖人口的贩子,也许是缺德事做多了。

菲姐早年在城里拐卖孩子被抓到,打瞎了一只眼睛,这些年也没有找到合适的男人,买个男人是最方便的办法。

她手里有钱,总得养个儿子以后给她养老用。

至于最后喊话那个汉子,倒是趁机搞个不少女人,除了原来的老婆给他生下一个女儿外,这些年再无所出。

不如让冷法给他女儿留个种,好歹也算一家人,省得麻烦。

一直没吭声的春妮,最后看着所有人不屑的喊道:“十五万!”

短短半个多小时,春妮就豪置二十万,她紧张的掌心都开始冒汗了。

陶勇看着春妮微微皱眉,心里开始盘算起来。

他知道这些年春妮偷偷攒了不少钱,病秧子对她出手大方,但是在这里想攒下二十万,可不容易。

“你有这些钱吗?我警告你春妮,别在这里打肿脸充胖子,我只要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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