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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侍说道:“李公子你要的人名字太了怪,跑遍了整个上谷也没找到,我只能把名字里有这四个的抓来了。”

“平行空间”本来就不是人名,能抓到才奇呢。李乐君看了看他,侍剑向来精明能干,没想到这次居然要马马虎虎交差,难怪他的表情会有几分不情愿。

侍剑用下巴指了指她身后,说道:“李公子你去看看吧。”

李乐君转身出了走廊,看到衙门前院五颜六色一大片的人,乱哄哄,有老有少,有哭喊冤枉的,更有紧张的,还有沉默不语的。

李乐君走到人群中,以四公子的名义,下令把人全放了。莫名其妙的把人抓来又莫名其妙的把人放了,别说被抓的百姓了,就连衙役自己也不很明白,不过,李乐君也没解释。

李乐君转身回去时,撞上了一个女子,李乐君没看清她的模样,只闻到一股脂粉的香味。那女子落下方手帕,她捡起手帕,手帕上依然带着那股脂粉的香味。李乐君叫了那女子几声,似乎越叫越远,又似乎没听见。一时间人太多李乐君没能追上她,只见那女子外披一件粉青色的广袖纱衣,一举一动皆引得纱衣有些波光流动之感,耳旁坠着一对银蝴蝶耳坠,用一支银簪挽住乌黑的秀发,盘成了汉代女子最流行的望仙鬟,那女子最后随着离开的人流消失了。

李乐君回头,就见耿明辉在侍剑、秦雨和一众衙役簇拥下出了走廊,李乐君随手把手帕塞给耿明辉就走了:“先收着。”

耿明辉打开手帕,一方洁白的手帕上绣着一朵漂亮的芍药花。他看了,惊讶中又有些许欣喜若狂。

李乐君哪里知道,芍药是爱情之花。古代男女交往,以芍药相赠,表达爱恋之意。

秦雨恍然大悟,道:“难怪,他那么听话,感情是看上四公子啦。”秦雨说话声音虽不大,但是,足够耿明辉听清。

一旁的衙门开始嘀咕了起来,八卦的内容大概就是说,四公子原来也是个断袖,难怪,会把白白净净的李公子养在身边。

耿明辉听着这些八卦,看着身边投来的异样眼光,脑门都快气炸了。臭小子!就算仰慕本公子!拜倒在本公子的石榴裙下!也犯不着这么明目张胆吧!就不怕落人笑柄!

耿明辉气冲冲的回去了。

李乐君比耿明辉先一步回到前厅,发现厅中多了两个跑腿的,是一男一女。男的高高的个子,不胖不瘦,麦色的肌肤显得特别的健康,头发以竹簪束起,他的眼睛像水晶球一样的吸引人,闪动着一千种水晶的光芒,破烂的粗布麻衣露出他性感的肌肉。

如果,说耿明辉美得像妖孽,那么他就属于运动型帅哥,而秦雨则属于彬彬有礼那一类的。

李乐君第一眼见到他,就有种十分亲切的感觉,也许,因为,他们的五官轮廓有几分相似的缘故吧。

他看到李乐君进来,笑的很灿烂:“姐姐好。”他的声音甜糯糯的,语气像足了四、五的小孩。

李乐君眉头微微皱起,心想这人长得挺帅的,怎么说话像跟个小孩似的。

他身边的秦雨急忙拉住他,说道:“李繁星他不是姐姐是哥哥。”

李繁星说道:“不嘛,不嘛,她就是姐姐,她就是姐姐……”

李繁星一米八的大高个,浑身肌肉爆满,还像个四、五小孩那样跺脚撒娇。李乐君实在看不下去了,不过,李繁星也没说错,她的确是姐姐不哥哥,是你们眼神不好没认出来。

秦雨压低声音,道:“繁星别胡说八道!”

李繁星认定的事,是不会轻易更改的:“她就是姐姐……”

“李公子您不要放在心上,这小子叫“李繁星”,是衙门大厨李大伯的儿子,前些日子摔坏了脑子,人有点傻乎乎的,您别往心里去。”秦雨说这话时,表情很到位,只可惜,他又没找对说话的对象,硬是把一尊青铜高脚灯台当成李乐君,跟它自言自语。

李乐君看了看天,无奈地摇头:“来的都是极品!”

与李繁星一起来的还有一个少女,少女皮肤白皙,粉嘟嘟的小脸十分可爱,她前给李乐君施礼,道:“奴婢耳贝贝给李公子请安。”

李乐君十分欣慰地看着她,至少还有一个是正常的。

李繁星、秦雨、耳贝贝这三个人是汤县令派来给耿明辉破案跑腿的。汤县令之所以会挑中这三人,完全因为他们是中看不中用的极品废物,把他们安排在耿明辉身边,无论耿明辉有什么好事,他们都能发挥极品废物的特色,将好事变坏事,坏事变得更糟糕,最后破不了案卷铺盖走人。

李乐君组织三个极品废物装马车,准备干粮,他们要去涿鹿县找蔡愔,而逐月和侍剑则找蔡震霆谈验尸的事。

天空不时有几缕薄薄的云飘过,看样子大概是就要下雨了。一辆朱红色马车驮着人,行使在弯曲凹凸不平的小路上,颠簸的马车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秦雨骑马走跟在旁边,驾驶马车的是李繁星,李乐君坐在副驾驶位上看沿途的风景,耿明辉坐在车厢里,还在为今早上手帕的事郁闷,逐月不在,耳贝贝就是他的贴身侍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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