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正在审讯室内呼呼大睡。
事情影响很大,就连被故意调走的万镇疆也赶了回来。
副所长出事,他这个所长需要主持大局。
这一查,头大了。
罗秋生总共受了六处枪伤,其中有五枪是从他自己的配枪打出来的。
这一点也跟他身上的配枪吻合。
但怪就怪在这里。
枪上只有罗秋生的指纹,除了打出来的五发子弹,枪和其他子弹并未丢失。
办公室也没有人为破坏的痕迹,派出所值班人员也是罗秋生故意支走的。
就连那处擦伤的枪伤,枪也在罗秋生办公室找到了。
上面同样只有罗秋生的指纹。
所有种种加在一起,得出个奇葩的结论。
罗秋生自己打伤了自己!
先不说这件事是否成立,单就一个人用两把枪打伤自己就不合理。
再说了,他也得有本事打伤五肢啊。
这还不是最麻烦的。
最麻烦的是,在罗秋生的办公桌上,找到了两份口供。
一份刘光天的。
一份王崇熠的。
上面都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笔迹是罗秋生的。
其中王崇熠的那份上,还写着王崇熠持械反抗被就地击毙的字样。
虽然知道很扯淡,但这是他们唯一的线索。
“同志,我这儿还铐着呢,你说是我干的,这合适吗?”
王崇熠亮了亮手上的铐子说道。
“还有啊,从昨天进审讯室之后,我就没开口说过一句话,你们这口供是哪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