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挥手,传令兵立刻挥动了令旗。
然后,他派出的四千骑兵陡然之间,攻势就变的更为凌厉。
很快,武周的骑军就开始出现伤亡。
不过半刻钟,对方就开始败逃。
几乎是在对方守护步军的骑军败逃的一瞬间,李尽忠手一挥,又一支骑兵像利剑一般杀了,直奔对方的步军而去。
只是几轮短暂的试探,对方的阵形已经露出了好几次破绽。
呵呵!
女皇?
不过如此!
掌握了对方的实力之后,他再没了任何的犹豫,一挥手,令旗直接发出了全速进攻的命令。
而命令发出的一瞬间,他们的骑士们,已经将战马的速度拉满,像一阵风一样,冲向了对方的步军方阵。
冲在最前面的,是一个校尉,他的名字叫做阿奴。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契丹人,但是凭着悍不畏死的作战风格,他用手中的刀一善次次砍下敌人的头颅。
而这些头颅,也让他慢慢的成为了一名契丹军的校尉。
这一次,他又一次冲在了队伍的最前面。
隔着长长的距离,他已经看清了对面武周士兵的脸。
虽然对方在极力掩饰,但他还是看出来了,对方在害怕。
而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欣赏对方的害怕。
然后,在对方彻底陷入绝望之时,一刀结果对方的性命。
然后,把对方的头颅挂在自己的马脖子上。
这是自己的荣耀,也是自己的财富。
此时的他,紧了紧手中的武器,他已经选好了目标。
只等着冲过去,就可以拿下对方的头颅。
他的脑子里,此时已经算清楚了,他看中的那几个头颅,可以为他带来多少好处!
然后,就在他的马奔跑到距离对方一百五十步时,他看到原来正在害怕那个被他锁定的头颅的人,他的脸上突然露出了嘲讽的笑。
一时之间,他以为自己看错了。
对方为什么会露出那样一个笑容?
他不会是被吓疯了吧?
哎,杀一个疯子,真的无趣啊!
不过,也无所谓了,疯子的头颅,也照样值钱!
然而,还没等他想清楚该用什么样的姿势,才能尽量优雅的割下对方的头颅,他突然感觉对面的军阵里,好像飞出来了什么东西。
下意识的,他抬头一看!
他甚至来不及诧异,他的表情便定格了!
箭!
黑压压的箭!
不可能啊!
他离对方还有一百五十步远,对方怎么就开始放箭了?
正常来说,他们不是应该在六十到八十步这个距离,才开始放箭的吗?
可是,他已经没有能力来思考这个问题了!
因为下一秒,不知道有多少支弩箭,同时射在了他的身上!
如果他能看到他现在的样子,他一定能认出来,他现在的样子,非常像他小时候经常抓的宠物——刺猬!
可惜了!
他永远没有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