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萧笙从工作室出来直接驱车去了教堂。
教堂此刻正在举行音乐会,策划人与演奏人员都是他的朋友。
人有些多,他手里拿着一束花,随意寻了个正对着前方天花板上的管风琴的位置坐下,烛火随着小提琴的琴声很有规律的跳动,他思绪飘扬,集中不了注意力。
等音乐会结束,他在后台找到了正在装琴的朋友,将花送给拉大提琴的女性友人。
几个朋友要么是乐团的乐手,要么是经理人,他们认识许多年,大多成家立业了,也都不在曼城定居,但如果在一个城市一定会约出来聚一下。
他们去了教堂旁的一家餐厅吃饭,餐桌上,他们照常聊起了一些近况
“今年冬天格外的漫长,我儿子病了好几轮了,我想休假带他去晒晒太阳。”
“那你别去加纳利,我去了半个多月,经常下雨,不知怎么,去的时候人还巨多……”
“是吗?”
“是啊,不过我沿着海岸线开车去看日落时倒是有艳遇……”
纪萧笙听着听着突然感觉后悔,他应该带许君乐去更温暖一点的地方,加纳利,南法或者伊比利亚。
三天过去了,他们只通过两次电话,之后再打过去都是关机,纪萧笙讨厌这个提示音,听到之后会持续一整个下午的坏心情。
这时朋友拿出手机分享孩子学钢琴的视频,视频里小孩弹的是C大调音阶……
纪萧笙看的失神,视频结束了都没注意,朋友问他弹的怎么样,纪萧笙笑着归还手机说可爱。
朋友看他摆弄手机,问他,“你屏保上的字是什么?”
纪萧笙愣了愣,低头将手机翻过来,有些沮丧,淡淡说:“不知道,不是我写的。”
对面的人好奇起来,“什么字啊?”
“没什么。”
说话间有人已经拿过他的手机,看了看,道:“这是中国的毛笔字吧?Jeff你看看。”
一旁抽着烟的人被点名,Jeff是台湾人,山东籍,祖上是真正科举中举后在朝廷做官的世家,家风很严谨,极重视教育,从小就很通诗书。
他拿着手机仔细看了半天,末了一脸了然的笑着看纪萧笙。
“真正有艳遇的在这里呢。”他一副看好戏的样子,用中文对纪萧笙说:“你就从实招了吧。”
朋友们再迟钝也觉察到了什么,开始起哄。
纪萧笙手放在桌上,“招什么,这是一个小孩写的。”
Jeff摇头,将烟头摁在烟灰缸里,笑的不怀好意,“你们知道这上面写的什么吗?伙计们,这可比情书高级多了。”
情书?
纪萧笙抬了抬眼,他原本不太愿意朋友们这样谈论许君乐写的字,听到这里又有些好奇了。
“快说快说。”还没等纪萧笙开口,其他人先急了。
Jeff放大了图片,一字一字地念道:“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
他念完又说:“不得不说这笔字写的,挺难得的……”
桌上的其他不通中文的外国人加一个中国人纪萧笙面面相觑,纪萧笙问:“什么意思?”
Jeff闻言直笑,同情似的拍他的肩膀,“老兄,人家女孩跟你表白呢,你这样辜负女孩的心意,也不怕遭雷劈。”
“表白?”纪萧笙心中蓦地一动,想了想,随即否认,“不可能。”
其他人不耐烦了,“究竟写的什么啊?别他妈卖关子了,赶紧说。”
Jeff这才放下酒杯,“这句话出自中国的一本书叫《世说新语》,是说有个叫王戎的人,他的妻子常常亲热的用“卿”来称呼他,以示情谊,王戎觉得这样叫不合礼数,就让妻子别这么叫了,于是妻子就跟他说了这句话。”
纪萧笙听到这里突然坐起身,视线终于在Jeff手里的手机上聚焦。
Jeff继续说道:“这句话的意思是,亲你爱你,所以才称呼你为卿,我不称你为卿亲近你,你想谁来称你为卿。”
“现在懂了吗?她在同你表白呢?多浪漫啊,偏偏遇见你这个大字不识一个的。”
Jeff将手机丢给纪萧笙,又探了探身,问:“是谁啊,有照片吗?漂亮吗?你这种不解风情的木头不要也罢,不如介绍给我,写这样一手好字,书也读的好,我家里就希望我找个这样的……”
有朋友好奇:“写这字很难吗?”
Jeff又点了烟,“你自己拉琴的怎么还问这话?入门都是很简单的,但达到这种有章有法的,别人不知道,反正我是写不出来。”
纪萧笙盯着手机屏幕上的字,比起欣赏更多了一层感慨。
像他们这群人,小时候但凡要学些什么,家里请的老师必定是行业最顶尖的人,可许君乐……
这小孩真的是让他汗颜的聪明。
他解释道:“是一个男孩写的。”
“什么?”Jeff惊讶,随后盯了纪萧笙片刻,直骂可恶。
“你搞错了。”纪萧笙说,“他喜欢女孩,这应该就是写着玩的。”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