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约翰之外,还有很多跟酒有关的职业人士,也专门来大梦三千的展台试喝。
贝特凯是一个品酒师。
昨天从网上得知大梦三千是目前最火的酒,今天他一早就到酒展会来排队了。
他站在排尾,一转头就看到一个熟人,那人叫乔治。
乔治是他认识几年的老朋友了,是家酒吧老板,在抡敦至少有六七家分店。
贝特凯主动打招呼:“乔治,你好啊?!”
乔治看到贝特凯也十分惊喜:“你好啊,贝特凯!”
“怎么?连你这样的酒评家也对大梦三千感兴趣吗?”
世界上的品酒师很多,但是能被媒体都评成酒评家的人却屈指可数,贝特凯就是其中之一。
他家本来只有一家小酒吧,后来听了贝特凯的意见,开始卖几款他推荐的酒,后来客人开始渐渐多起来,最后才变成现在这种六七家分店的规模。
所以,他是很佩服贝特凯的舌头的。
贝特凯点点头:“现在推特上到处都是这酒的消息,我就慕名来尝尝。”
乔治伸了个懒腰,不耐烦地看看排在前面的好几十人:
“是呀,听说这个叫大梦三千的华夏酒现在正火,我老婆让我来试试这酒到底是什么味道!”
“如果好喝的话,以后我们酒吧里也要卖这种酒了。”
贝特凯点点头:“确实,现在这款大梦三千已经火出圈了,确实可以在你的酒吧里囤一点,客人也许会喜欢喝的。”
乔治不以为然:
“谁知道呢?要我说啊,这华夏酒其实是徒有虚名!”
“一款新出产的酒,再好喝,还能有威士忌、金酒这些经典种类的酒好喝啊!”
“在这里碰到你正好,反正我就信你的,你说这款酒好喝,我就买点放在店里。”
贝特凯点点头:
“其实,我也觉得这酒的名气有点太过了,炒作的效果居多。”
“以前我尝过的华夏酒也不少,没觉得哪个华夏白酒有多好喝!”
两人闲聊了几句,然后看到从大梦三千展台上出来的人,都露出满足的表情。
还有几个年轻的女孩子,边走边兴高采烈地讨论:
“大梦三千真的太好喝了!”
“等会儿我一定要买满20瓶!”
“难怪寡姐推荐说这是最好喝的酒,没有之一,大梦三千真的是极品啊!”
……
贝特凯跟乔治对视一眼,两人一个耸耸肩,一个撇嘴,都笑了。
乔治一副不屑的表情:
“现在这些年轻人啊,真的是没见过什么世面!”
“只要稍微好喝一点,就吹嘘得不像样。”
贝特凯也无奈地摇摇头:
“是呀,当初我去品罗曼尼·康帝时,那丝绒般的质地柔滑优雅,没有别的酒能比拟!那才是最好喝的酒!”
“现在呢,随随便便一种酒,都被小年轻们说成极品了!”
两个人相互聊着天,说说各自喝过的好酒,随着队伍慢慢往前移动。
等终于排到他们两人时,两人接过工作人员递给他们的酒,碰了一下杯,开始试喝。
乔治是开酒吧的,喝酒一向相当豪放,碰完杯之后,一口干掉酒杯中的酒。
酒液流入嘴里那一刻,他顿时体验到无比香柔的口感,好像吃了什么仙丹一样,全身上下的毛孔都打开了。
他猛地瞪圆眼睛。
好喝!
他根本想不到别的形容词,唯一冲入脑中的,就是只有“好喝”这个词。
喝过这杯酒,他好像整个人都升华了一样,陷入一种飘飘欲仙中。
贝特凯跟乔治不同,他不会一口把酒干掉。
他是个品酒师,美酒到了他手里,都会非常细致地品尝。
第一步是看,大梦三千的酒是透明的,酒液莹澈。
第二步是闻,杯子靠近鼻子时,传来一股优雅又深邃的香气,清香馥郁。他鼻子轻轻闻了一下,口中立刻开始分泌口水,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想喝。
单是这第二步,已经让贝特凯心里一惊,因为至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种酒的香气,能让他迫不及待地想去品尝它。
最后一步就是品尝。
贝特凯抿了一小口酒进入口中,顿时一种幽雅细腻、绵甜爽洌的口感涌入他的口腔。
这种感觉让他想到很久很久之前。
在一个清爽的秋天里,在苏哥兰孤岛上面,白色的云蓝色的海还有一大片青绿色的树林草地。
他跟他的爱人静静地待在树荫下,悠闲地度过一下午,相互喂到嘴里的苹果,咬起来那种清甜的味道。
就像爱情的味道!
等这一小口大梦三千的留香过后,贝特凯忍不住又喝了口,再喝一口。
直到所有的酒香都从他的嘴里消失后,他有些愣神地盯着手里的透明酒杯。
不知不觉中,杯里的酒已经都被他喝完了!
贝特凯有点懵。
一般的品酒师是很少把酒喝下去的,而是每品尝完一款酒后吐掉,并用清水清洁口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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