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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言情 > 仙侠 > 异世仙踪 > 第173章 偷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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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天华从黑色的泥土探出脑袋,看了一眼。

随即,他如同流水般从黑土冒出来,钻进一头荒原牛的肚皮下。

这头裆部膨胀正在狂奔的荒原牛身体扭了一下,接着牛眼睛眨了眨,刚出现的古怪感觉消失了。

它和其他荒原牛一样,哞哞叫着,疯狂向前冲去。

它要释放!

前面,就有可爱的母牛!

在无色无味的催情药的作用下,荒原牛肌肉喷张,鼻子喷着腾腾热气,发力狂奔。

它们已经完全被肉体的本能操纵。

庞天华附着在荒原牛的肚皮,腥臊味令人作呕。

他忍住了。

以前,他忍受过更恶劣的环境。

他就是来自白骨塔的甲大。

半步合兵!

他就像一张纸,贴在荒原牛的肚皮上。

飞起的尘土,根本落不到他的脸上,无形气劲包围着他。

他是杀手,斗笠客中的杀手!

而且,他是甲大。

天宇大陆的杀手很多。

白骨塔的杀手,排名第一。

而庞天华,是第一中的第一。

接着,他看到了马凯。

是他!

作为白骨塔的甲大,他看过马凯的档案。

马凯,曾国北路军先锋大将马如龙的儿子,皇封都尉。

他心里起了怒火。

吃里扒外的杂种。

曾国给了你荣华富贵,你却在这里破坏皇庭大事。

庞天华心里憎恨。

能够进入斗笠客组织的,家族必然和皇室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们不但身家清白,而且,骨子里对皇室忠诚。

斗笠客分为三档。

当斗笠客本身级别进入二档,就会由皇室赐姓。

就像庞天华。

他本来不叫庞天华,他是当今曾国皇帝嫔妃的一个远房亲戚。

因为功绩卓着,被赐姓庞。

这是当今曾国皇后的姓氏。

庞天华以此为荣。

小时候,没有人看的起他。

曾经为了半块馒头,他被隔壁的地主,追打了一条街!

他感谢自己的老师,感谢曾国。

每每夜深人静之时,他都会想起半块馒头,这不是忆苦思甜。

有人带他进入席子庙,吃肉,猪肉,羊肉,牛肉……

曾国培养了他,给了他今时今日的地位,他心怀感恩,每一次接到任务,心中热血奋涌。

他愿意为了皇室抛头颅洒热血!

热血奋涌,心却变得安静。

这就是杀手!

马凯家,三代为将。

马凯,曾经进入连云山学过武功。

如今,他手持链子锤,耍的风生水起。

他手中的链子锤,锤头并不是常见的圆形,而是锤头有一层棱角。

因为已经经历过几场鏖战,月光下,他灰色的衣衫上斑斑点点。

那是鲜血!

对付狂奔而来的马凯,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手法娴熟的抖,按,甩……

砰砰声音不断。

声音还在传播,荒原牛已经喷着鼻血,硕大的身体直直摔倒。

每一次,不偏不倚,链子锤精确的落在荒原牛的脑袋正中,头骨最薄弱的地方。

轰!

庞天华附身的荒原牛倒地,他的身体消失在黑色的土壤中。土壤中全是密密麻麻的红色蚂蚁,因为他的出现,自动分为两边,匆匆而去。

这人,要是在战场,确实是一个猛将……

庞天华心中这样想着,这只是个念头。

他一步一步走来,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逃过了多少生死劫难,才到今日水平……

所以,他不会心慈手软。

马凯正杀的兴起——

他知道,荒原牛之后,就是天牛,走方和最后的不似人。

他面容坚毅。

其实,三年前他曾经来过一次野原,那时,为了历练,同时,也是为了蛮原莲。

那个时候,马凯没有今日这份担当。

当时的他,是个纨绔。

是个命好的纨绔。

荒草野原,是一个极度考验人性的地方。

人情,伦理,在这里,都会出现荒唐,荒谬,令人难以想象的故事,最后,这些故事会被黑色的土壤掩盖。

当然,有的人,极少数的人。

反而能收获真正的,超越苦难的友情,亲情,或者爱情。

马凯是个幸运的纨绔。

他遇到了连云山的师兄。

他和师兄亲眼目睹一次兽潮,以后在自己的梦中,时不时会出现那个场景。

孤零零的茅草,树立在黑色的土壤上,残破的肢体,干涸的血迹,还有一轮灰溜溜的太阳……

他得到了蛮原莲。

他成功进入拒山境界。

他知道了围猎。

是的,在曾国,只要达到了拒山这个层次,他们就会收到这个信息。

冬日围猎。

曾国很大,炼气士很多,需要用之不尽的灵石。

然而,这个世界,灵气已经枯竭。

荒草野原有。

皇室掌握的地图有。

蛮原莲,只是诱饵而已!

三年前的连云山,只是曾国一个三流门派,他们一共进去了二十三位年轻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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