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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言情 > 都市 > 狂徒律师:你把法官送牢里了? > 第47章 你是站着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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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好家伙,看来原告来势汹汹,林北律师能挡得住吗?”

“不但要求黄长胜白交30万,而且还要他进牢里三年。”

“据说他们还订婚了,就尼玛离谱,一点情感都不顾了吗?”

“这就是为什么结婚率低的原因,有这样的女性在,谁还敢结婚?交往都怕被对方坑!”

“要不法律干脆直接规定婚前不能性行为算了!”

林北听着这些诉求,笑了笑。

审判长叶霞听了之后问道:“被告方律师,请问你方的诉求是?”

林北淡定的说道。

“我方当事人并没有对原告进行强奸,而是对方企图用发生性关系这一点威胁我方当事人,进行诈骗。”

“我求判处女方刘慧琳犯欺诈罪,故意接近我方委托人,骗取彩礼30余万,要求她归还全部彩礼,并且赔偿我方当事人黄长胜精神损失费30万元。”

“此外,要求刘慧琳承担我方此次诉讼的所有费用!”

......

“我靠,牛逼啊,这不是黄长胜被告吗?怎么这么一搞好像黄长胜变成了主原告一样?”

“林北律师告他什么?诈骗?”

“期待林北律师怎么把黑白颠倒。”

“什么黑白颠倒,明明就是呈现事实真相好吧。”

刘慧琳的脸色不是很好看。

但没想到对方的诉讼请求居然是告自己诈骗。

有点不安心的,又看了一眼何晓。

何晓点头示意她不要慌张。

“放心吧,他拿不出证据的,到时候告他诽谤,那吃不了兜着走。”

刘慧琳这才点了点头。

就连审判长叶霞也皱了皱眉。

她在之前就听过林北这名律师不以常理出牌。

没想到他直接逆转原告和被告。

她倒是很好奇待会林北会出示什么证据。

不过还是得按照流程走。

“原告方律师,请出示你方证据。”

何晓拿出一沓文件。

“这上面是黄长胜的证词,他亲口承认了,没有经过刘慧琳的允许下和他发生关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告人黄长生违背了妇女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当处强奸罪。”

叶霞点了点头,看向了林北。

“被告方律师,你对此是否有异议?”

“我有异议!”林北毫不犹豫的说道。

“刚刚原告律师说违背妇女的意愿,我想请问一下当事人,当时的具体情况是如何?”

审判长叶霞点了点头,表示允许。

黄长胜回忆道:“当时的情况是我稍微喝了一点酒,然后进入房间内,刘慧琳穿着性感,当我过去抱他想发生关系的时候。”

“她说了不要,但是反抗并不是很强烈,于是我在半推半就之下,就和他发生了关系......”

听完了黄长胜的描述之后。

何晓说道:“对方的证词和在警察局的时候一样,我方当事人刘慧琳明确的拒绝了情况下,对方依旧强行发生性关系!”

“这难道还不能证明是强奸罪吗?”

林北反驳道:“众所周知,女性嘴巴中的不要,并不一定会理解成要。”

何晓眯了眯眼:“你这是在强词夺理,要是按照你这么说,所有涉嫌女性的犯罪,女性表达否定的意思都要改成肯定吗?”

“原告律师未免强词夺理,我只是在商讨这件事件里面女性说的不要,

而且关键问题在于后续的行为当中,刘慧琳并没有采取比较强的反抗,我觉得符合女性有时候口不对心的情况。”

直播间内。

“好,撕起来了...”

“斗争的很激烈,期待林北律师怎么回答。”

“不过确实很多女性嘴巴有时候的话不能信。”

“就好像我老婆跟我说不想要最新款的口红一样,我如果真的不给她买,他一定会锤我。”

“确实,说实话,我觉得林北律师讲的有道理。”

“可是问题是审判长那边会同意这样的说法吗?”

......

审判团这边,其中一名审判员说道:“我也是一名女性,有一次我和我的相亲对象准备回家的时候,他问我要不要送我回家。”

“我回答是不要,但是其实我当时挺希望他能送我回去的,只是我们当时才认识不久。”

“我觉得让他送我回家的话,会不会有些太随便?所以我就拒绝了。”

“有没有可能刘会林女士当时也是这样想的?”

审判团内也有人附和道。

“确实有可能。”

何晓这边感觉到场上形势微妙的变化,好像有部分的观众以及陪审团的人觉得林北讲的有一定道理,

于是反驳道:“被告律师这是在强辩,当事人刘慧琳,她既然选择了报警,就说明是违背其意愿的,

之后第一时间报警,也表明了刘慧琳的意愿,法律应当保护弱者!”

直播间内。

“我靠,这个何晓可以啊,面对林北律师的反应不错,不愧是从红圈所里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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