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前锋的一拳头,相当于一头野牛的重量。而这一重量,还是凝聚在一个小小的拳头上,这一击让穆善感觉到自己的肋骨大概是被打断了一根。可是一想到汽车上的公主殿下,小王子小公主们,还有他才刚刚确立了恋爱关系的爱人,他就咬着牙,硬是将野牛给推了开。
这是一场史料未极的残酷战斗。
不管是厉锦琛,和穆善,都是在生死边缘上搏斗。
砰——
突然一声枪响,穆善和前锋的动作都是一愣,齐齐朝枪声的方向看了一眼。
但随即,穆善就狂吼一声扑了上去。
这一方,竟然是队长突然掏出了枪,朝厉锦琛开了一枪。
“混蛋,我说过我要亲手捏死他,谁让你开枪了。”老毛子怒吼,一把掀开了队长。
队长冷哼,“是你要跟他硬碰硬,可我是杀手,我不喜欢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去跟人逞凶斗狠!”他一边说着抹着唇角的血,刚才厉锦琛的两拳头都打断了他的门牙,形象毁了,自然没有多少心思再跟这传说中的强者战斗。他们杀手重利,可不是为了什么名声和兄弟义气来这里瞎耗时间的。
速战速绝,才是硬道理。什么卑鄙手段,人都要杀了还谈什么卑鄙不卑鄙的,不是可笑嘛!
老毛子上前想察看厉锦琛的情况,但是当他手将要碰到人时,虽然他也是小心翼翼的预防有后招,却不防突袭忽至。
砰砰——
连着两枪,这下被放倒的变成了老毛子和队长。
厉锦琛趁势而起,手中也是一只枪,就对着那两人一阵狂扫。另一方,终于潜伏寻来的屠锐手拿狙击步枪,一枪一个典射,枪枪正中敌人。
不过,这两个敌人还不是普通人,虽然中枪却是都避开了要害位置,几们翻转腾挪之后,就节节败退,很快逃掉了。
屠锐又连放了几枪,发现人终于逃远了,才收拾走出了潜伏地。
厉锦琛给他打手式支援穆善那方,屠锐翻过马路放了一枪之后,便回来扶起了厉锦琛。
“怎么样?”
“死不了。”
“呵,难得看到小弟你这么狼狈,果然还是……宝刀已老,却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哪!”
“少废话,让你救穆善,人呢?”
“诺!看样子,那小子大概是断了骨头了。”穆善爬上了马路,一手捂着腰腹处,“得了,之前我和你们家小老婆通过电话,但是现在就不行了。我怀疑之前我以为解决的汽车被动手脚的问题,也是对方欺骗我们的障眼法之一。所以你竟然还花时间在这里跟他们单打独斗,什么完成他们的兄弟义气也太不上道了。还是那个队长够脑子!”
此话换来厉锦琛一记瞪眼儿,“要不是你突然冒出来多管闲事儿,我已经把老毛子干掉了!”
其实,那时候,厉锦琛假装被队长击中不起,就是为了给老毛子致命一击的。可惜屠锐以为厉锦琛真的不行了,急忙开了枪,把人给吓跑了。
最后,厉锦琛看了地图,研究了一番,便架上了屠锐的摩托车抄向前方的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