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的法制进程还停留在重口供轻证据上,师从容也曾经在心里有过那么几次怀疑,这到底是不是一起冤假错案,他从那个年代经历过,是知道警察的权力在那时时有多大的。他们如果认定一个人有罪,会千方百计甚至有些不择手段地要问出口供来,只要口供有了,剩下的一切都不重要,他们自然可以粉饰得天衣无缝。
但郭羡仙父亲这个案子,不需要那么复杂,因为他在作案后留下了很多可以指证他身份的物证,甚至还有一位目击证人。方方面面的证据,丝丝入扣,中间没有任何空子可以让人钻,哪怕那个时候侦查技术落后,这个案子也办得可圈可点,过了许多年依然经得起推敲。郭羡仙父亲口供中交代的一些细节,甚至连凶器丢弃的位置,都说得很准确,而杀人凶器,是在凶手被抓以后,警方才循着他的口供找到的,这无疑就是铁证了。
郭羡仙目瞪口呆地盯着卷宗上的字,突然发现这上面每一个字他都认识,可是连起来读他完全不知道在讲些什么。
这么怎么可能?他信任的母亲和奶奶一起合伙骗了他,并且一骗就是十多年,他坚持着一个错误的真理,把自己的玩世不恭和偶尔使坏当成真情流露,一路走来不知道伤害了多少无辜的人,他到底都干了什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