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从监狱里逃脱的案子并不少见,不过大多数就是犯人依靠智谋过武力的越狱案,而外面的人协助劫狱的案子,可以说是少之又少,因为这需要里面的人和外面的人配合的天衣无缝才行,难度太大了。
本案发生在广西柳州,案发时间为1997年2月27号,两伙人通过里应外合的方式,把这件事给干成了。
这起案子中内部的犯人有两个,分别叫陆东成和罗惠东,其中陆东成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陆东成是一个犯罪团伙的老大,因为盗窃和贩毒,连同手下的五个小弟被抓,罗惠东就是这五个小弟其中的一个。
他们这伙人被抓之后,只是交代了警方掌握的案子,并没有把其他人供出来,也就是说有很多漏网之鱼,包括他们的一些亲戚朋友,很多还都在外面,这些人就是最后帮助他们劫狱的。
陆东成出生于1965年,广西柳州人,曾经于1983年六月份,因为打架被判刑三年,随后的1988年三月份,又因为盗窃罪和伪造印章罪被判刑十一年。
1993年五月份,陆东成获得假释机会,提前从监狱里就来了,随后玩的就大了,一共盗窃汽车34台,当时价值人民币两百多万,除此之外他还从事毒品生意。
陆东成的老窝在广东省东莞市,他在这里有两个情人,而且这两个女的还是亲姐妹,姐姐叫李小琴,出生于1970年,妹妹叫李小蓉,出生于1973年,这姐妹俩一个给他生了个儿子,一个给他生了个女儿,这次劫狱中在外面配合的,主要就是姐姐李小琴。
陆东成的案子是由柳州市铁路运输法院来审理的,当时柳州这边铁路方面的公检法部门都在一个大院里办公,也就是说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都在一起。
1997年2月25号,陆东成的案子一审开庭,法庭上的陆东成感觉不太好,自己这次恐怕要难逃一死了。
那个叫罗惠东的小弟也是一样,两人心灰意冷,都感觉时日无多了。
晚上回去之后,陆东成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最后他决定直接自杀算了。
但是想死并没有那么容易,陆东成思来想去,最后琢磨出了一个办法。
当时的法庭管理没有现在严格,案犯都是从门口带进来再带出去的,会路过旁听人的身边,陆东成决定钻这个漏洞。
第二天上午继续开庭的时候,陆东成借口去上厕所,从一根烟里拿出了他昨晚藏好的小纸条攥在了手里。
等回去路过旁听席的时候,他发现最外边坐的是一个叫刘敏的小弟,他冲刘敏使了一个眼色,再把手一松,那个小纸条就掉在了地上。
刘敏心领神会,赶紧用脚把纸条踩住,等没人注意的时候,再偷偷捡了起来。
刘敏并没有打开纸条,而是又把纸条偷偷递给了陆东成的亲妹妹陆淑清,陆淑清打开纸条一看,上面写了六个字:青化钾烟一克。
陆东成本来要写的是氰化钾,估计是不会写,把氰写成了青,陆淑清不敢自己做主,赶紧又把纸条交给了陆东成的大情人李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