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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件事,一个在郑秀梅遇害之前的第九天,一个发生在杨晓娟遇害前四天。

这是两个重大发现。

如果按照张旸分析的动机,加上时间接近,这两件事就是强有力的证明。

但仅仅是这样么?

目前无法确定,不过根据现在掌握的线索,很有可能是最接近真相的。

可是……嫌疑人呢?

他是做什么的?如何出现在两个小学门口?又如何确定两名受害者行踪的呢?

杨晓娟不说,她被杀害在回家的路上,那里是必经之路,比较好确定。但郑秀梅呢?她是死在工作的时候。

而且她工作的性质是在全城到处跑,根本没有固定的路线。

遇害前也没有网约车订单,凶手如何确定目标,然后选择在那里动手的呢?

一名刑警提出了一个设想。

“凶手有交通工具,跟踪郑秀梅的车辆之后,在进入滨河路后,超车赶到前方然后停车招停出租车,上车后继而实施作案。”

这个设想有道理。

但要一路跟踪郑秀梅的车,肯定会暴露在道路监控中。

可是从之前的调查来看,并没有这辆可疑汽车出现。

“上一位乘客呢?会不会是那个乘车的人?”

又有人提出想法。

在郑秀梅遇害前半个多小时,她完成了一单,是路边招手的乘客。

“不会,那名乘客上车之后,一直在车内摄像头的拍摄范围,而且抵达目的地后就下车了。”

“出租车行驶到案发现场路段之后,车上的摄像头停止工作,失去影像,之后才出的事。”

“……”

会议室里再次陷入沉默。

案子进行到这里,有了新发现,但转回来再看,又陷入了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