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一切都是缘分。
要不是对方从头到尾看中的都是叶槐,不然不管沈家怎么上门道歉,叶槐再喜欢沈遇安,叶母也不会同意两人再次定亲。
亲事就这么定了,沈母拉着沈遇安跟两人告别,他们得回去好好准备聘礼。
沈家因为沈父的事情,凑赎金,交了大半家产,本来眼看着撑不下去,却拿到威尔逊公司的代理权,连带着家中其他产业效益不错。
不然聘礼都拿不出来。
沈母和沈遇安离开后,叶槐被叶母叫过去,给了她一个玉镯子,“这镯子有两个,这个给你,还有一个留给你妹妹,爹娘没什么留给你的,这个镯子是当初你奶奶给我的,本来是想着你哥成亲的时候传给你嫂子,却没想到,你大哥他......”
说到早逝的儿子,叶母忍不住红了眼眶。
“娘......”叶槐担心地开口。
叶母擦干眼泪,笑着让她把镯子收起来,“都过去了,你大哥就是这个命,你爹脑子又不清楚,你一个女儿家,再能干,还是得有依靠,沈家还说让沈遇安入赘,娘没同意,叶家什么都没有,哪里能让沈遇安入赘。”
入赘也不是说说而已,一切结亲规矩都得重新来。
沈家是为了让她同意两人定亲,要真是让沈遇安入赘,两人成亲头一两年还好,沈家夫妇愧疚,但再久的愧疚也会消磨,到时候,独生子入赘,沈家夫妇回过神来,恐怕会恨死叶槐。
趁着沈家愧疚,多讨点好处,再卖个人情,最起码叶槐嫁过去,没有大错,念着他们家的宽容大度,也能好好待叶槐。
“娘,我可以不嫁人,就算一辈子不嫁人,也可以过得很好。”
话刚说完,就被叶母教训,“女人哪有不嫁人的,别胡说,要被人笑话的!”
让她不嫁人的话可别在外头乱说,没听说过姑娘一辈子待在娘家不嫁人的,外头的唾沫星子就能淹死她。
叶槐想要解释,现在是新思想,自己有工作能养得活自己养得活家,没必要嫁人。
而且在国外,还有不少不婚主义的人。
这话刚说出口,就被叶母好一顿骂,说她留洋好的不学,都跟洋鬼子学坏了,再听她乱说,就给她嘴打烂。
叶槐只好闭上嘴,拿着手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