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姑娘愣了老半天,嘿嘿笑了,“可不,你生的气越大,就说明越在乎他,心里能不乐?”
宝春没有反驳,其实她一直都知道那人缺乏安全感。
当然,这跟她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
她的第一次恋爱,她付出了全部的心力,结果却是大败而归。
俗话说泼出去的水想要再收回来很难,可付出去的心,想要收回来更难,心掌握在别人手里,喜怒哀乐受别人牵制的滋味简直痛不堪言。
来到这个时代后,她花了很长的时间,很多的毅力,才慢慢捡拾会自己那颗心。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承认自己喜欢某人,可付出也是有所保留的,她不会再傻到将自己的心交到别人手上,任别人掌握主动权。
吃一堑还长一智呢,她要掌握在自己手中,她要保持时刻的清醒,无论什么时候喊停,她都能够全身而退。
这点,跟她离的最近的人自然能感觉到,所以,那人一有风吹草动就总跟她闹。
她冷眼看着,却不去做什么。
在今晚之前,她都以为她是清醒的在掌握着主动权,只要一有不对,随时可以撤出。
可现在,她怀疑了,她不敢肯定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竟已经产生出杀人的念头,这太可怕了,对他的用心竟已经到了这个地步。
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呢?说好的吃一堑,长一智呢?
宝春不敢再往下想,摇摇头,坐直身子,忙把注意力放在周大姑娘身上,转移话题,询问她跟白丁山的事。
“我跟他能有什么事?”周大姑娘嗤了声,叼起茶杯,喝了口水,见宝春一直看她,想了想,便干脆掏出了那块从韩潇手里要回来的玉佩,“它是当年师傅救下我时,身上唯一的东西……”
宝春接过来,放在眼前,仔细端详了番,“上面的图案是头白虎?”
周大姑娘点了点头,“这或许是跟我的身世唯一有关的东西,从小我就一直戴在身边,怎么到姓白的那人手中,想必你也听说了,他朝我要,我就给他了……”
宝春看着她,“能把如此贵重的东西送人,可见那人在你心目中必有很重的位置,那时,你应该是喜欢他的。”
周大姑娘没有反驳,把玩着空茶杯,自嘲道,“都是年少无知惹的祸,那时啥也不懂,更没什么你说的那审美观,搁现在谁会看他一眼,干啥啥不行,可就这样的人,人家还愣不当回事,转头就把我的玉佩给弄丢了,那是我随身带着的东西,他就是不知道那玉佩代表什么意思,也应该知道对我有多重要,从此,我就不爱搭理他了,这样的人有什么可搭理的。”
宝春不由唏嘘,原来内情是这样,这可真是……
一个自尊心强,一个懵懂不知,才有了今天这样的局面,周大姑娘觉得白丁山是个不负责任的烂人,毕竟,是你主动朝人家要的玉佩,惹了一池春水后,便当啥事也没有了,并且过分的是还把人家视为生命的定情信物给弄丢了,是有点自作自受。
可是回头在老白的立场上想想,这货也挺憋屈的,整个过程都是懵懵懂懂的,啥也不知道,朝人家要了定情信物不知道,玉佩怎么弄丢的还是不知道,整个都是蒙圈状态啊。
宝春有些同情老白这货,况且,老白为归济堂也立了汗马功劳,她作为归济堂的老板,不在关键时候表示下,似乎有些说不过去。
她拿起杯子,亲自给周大姑娘倒了杯茶水,放在她手里,“话不能这么说,你当初喜欢人家,肯定是他身上某种特质吸引了你,年少是无知,可无知并不代表白痴,你喜欢上某人身上的一点,可你不能就光要这一点,就不要别的在你眼里认为都是缺点的那些啊,就比如你家老大,那儿哪儿都是缺点,我要是嫌弃,根本就走不到一块儿去……”
周大姑娘撑着脑袋,侧着头看她,“那你看中老大那点了?”
“这,这……”宝春费力想了半天,竟没想到某人的一点优点来,脾气吧,那是又暴躁又胡搅蛮缠,说不上几句,就跟你急上了。
长相吧,是好可也是招蜂引蝶的祸源,光她知道的,大荣有安阳,北乌有韩潇,招来的那是一溜儿的公主,包括她这个现任也是,这些都是知道的,不知道的还不知道有多少呢。
同时还是个无节制的醋缸,跟隔壁家大叔多说上两句话都能变脸。
实在找不到能视为优点的特质,宝春只得随口说,“他会做饭啊。”虽然比不上饭头的水平,可那是他为了她和儿子才学的。
周大姑娘一摊手,“你看吧,老大那么牛的人都还会做饭,他呢,只会吃饭。”
宝春说,“他还会医术呢。”
周大姑娘嗤了声,“会医术了不起啊,你医术比他强百倍,找他还不如找你,他那唯一可称为技能的压根就是个鸡肋。”
宝春忍不住都要笑了,“可现在人家是真心想跟你好啊?”
周大姑娘梗着脖子说,“他说想好就好了?老娘早就不喜欢了,那点所谓的什么的喜欢,这些年早磨灭了,我现在看他就跟看隔壁卖肉的王老五一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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