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注册了营业执照,找渠道商进的货,目的是用于分销、售卖、赚取利益。”
“这是一种商业经营行为。”
“自然而然,就不能称之为消费者,也就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
庄毕凡听完有些愣住了,双眼盯着屏幕,有些紧张的吞咽了一下口水。
过了好几秒才出声问道:“金律师,那.....那我该怎么办?”
“他如果不赔钱,而底下的顾客又找我赔,这损失不就大了吗?”
金胜随意摆手道:“不急,既然我提出来了,那肯定有解决的办法。”
“按照庄先生你的个人意愿,是希望先跟对方谈。”
“争取拿到心中预设的赔偿金额。”
“是这样没错吧!”
庄毕凡点头的同时,‘嗯’了一声。
金胜见状后,便接着往下说。
“对方既然敢这么干,那就应该很清楚,一旦事发,他会有怎样的后果。”
“所以......妥协的概率不小。”
“至于谈判的说词方面,你可以引用顾客要求你‘退一赔三’这个借口。”
“依据《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主张对方因售假构成违约,要求返还货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如果你们在达成买卖交易的时候,有签订过相关的合同,那更好。”
“你可以看看上面是否有过约定,关于假货该怎么赔偿。”
“现在很多公司为了避免真出了事,后续‘维权’太麻烦,都会提前在合同上花功夫。”
“什么‘假一赔三’、‘假一赔十’之类的约定。”
“这是第一个方案。”
“好处是有可能获得更多赔偿,省时省力。”
“坏处则是有一定的未知风险。”
“主要指的是.......对方会不会放弃国内一切,直接跑去国外。”
“原因我就不多说了,相信庄先生自己心里有数。”
庄毕凡皱着眉头,默然点了点头。
能做进口化妆品生意的,路子肯定带着‘野’。
再说了,谁能保证他的假货只卖给自己一个人。
万一还有其他人报警,分分钟得进去。
到时候自己还谈个Der。
金胜抬手竖起两根手指道:“第二个方案。”
“给自己定好一个时间。”
“比如:两天。”
“这两天内,对方如果能答应‘某个’金额,让你觉得差不多了,那就照着这个来。”
“但前提一定是.....先转钱给你。”
“一旦说要考虑考虑,或者拖延转账时间,那我建议你立马报蜀黍。”
“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
“索赔金额包括全部货款、A货导致的直接损失,以及后续的经营损失。”
“什么信誉下降、顾客流失.....等等之类的。”
“这个方案的好处,是稳妥、有保障。”
“由于涉及经济类犯罪,蜀黍控制对方的同时,肯定会冻结其名下所有资产。”
“包括动产、不动产、银行存款。”
“还会追踪其资金流向。”
“坏处......就是你得等。”
“根据‘先刑后民’原则,需要等对方的刑事罪名判下来后,才能处理你的民事索赔。”
庄毕凡沉思了一会儿道:“那....那如果我选择第二个方案,时间要多久。”
金胜随口回道:“这个我就说不准了。”
“快的几个月,慢的几年都有可能。”
“?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这种,通常涉及的人数会比较多。”
“蜀黍入场,肯定是要打掉最终端的。”
“假货哪里生产的、外包装哪里印刷的、原材料谁提供的、谁负责运输、谁负责找渠道销售......”
“这可是一整条的犯罪链。”
“另外,还有定罪量刑的依据,对方卖了多少、都卖给了谁、涉及金额多少.....等等之类的细节部分。”
“都是需要大量时间来调查的。”
“没人能保证在固定期间就可以完成。”
视频对面的庄毕凡,眉头都快皱成‘川’字了。
一开始还相对轻松的心情,随着金胜慢慢讲述,变得越来越沉重了。
他是真没有想到,这里面还有那么多弯弯绕绕。
金胜也没有出声打扰,倒是拿过一旁手机看了起来。
刚才途中‘振动’了好几下,有信息进来。
点开绿泡泡一看,是刘莹发过来的。
她刚才准备来找金胜聊聊的,不过在门口被张琴给拦住了。
另外还告知了一个消息。
环卫工那个案子,检察署上午突然主动变更了公诉书上的‘罪名’。
由故意伤害致死,变成了过失致人死亡。
目前联系了刘莹,希望梅芳菊能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给出的量刑建议是判3缓5。
刚好卡在了情节较轻和一般之间。
金胜轻笑了一声,这种‘套路’,自己这一年多来,可遇到过好几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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