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有说法。”凌夜心中暗道。
难怪扶摇宁愿倾家荡产花400万亿混沌币,也要把玉钥拿到手。
于她而言,雀食值这个价。
玉衡星传承一拿,玉衡剑一拿,扶摇整个人都蜕变了。
战力蜕变,甚至就连整个人的气质,也跟之前不一样。
她银靴轻点,身影如蝶舞,落到凌夜面前。
玉姨见到扶摇过来,也是道:“恭贺小姐,喜提玉衡传承和玉衡剑。”
旋即又看向凌夜:“暗夜领主,按照约定,我们拿下玉衡星传承后,还可拿走这神藏内三分之一资源,没错吧!”
凌夜点头:“没错。”
玉姨一喜:“那我们可要开搬了,就以这条过道为界,这边是我们的,如何?”
话音刚落。
扶摇忽然道:“玉姨,且等一下。”
玉姨愣住,不明白扶摇为什么这个时候喊停。
现在不应该是马上进货,然后速度离开,避免凌夜反悔吗?
拖的时间越久,凌夜反悔背刺的概率就越大。
扶摇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吧!
就在玉姨准备私聊扶摇,提醒提醒她时。
扶摇又开口了:“暗夜领主,我们来做一笔交易如何?”
听到交易二字。
玉姨,福伯:“???”
不是姐们儿,你要不要看看你在说什么?
交易?
跟凌夜交易?
还嫌上次坑的不够惨吗?
还是说,你扶摇有抖M属性,被坑上瘾了?
明知道凌夜是个奸商,你怎么还上赶着往上凑呢?
凌夜自己也麻了。
看不懂扶摇操作。
于是饶有兴趣看着扶摇:“什么交易?说来听听。”
扶摇扫了一眼神藏内的资源。
又扫了一眼凌夜身后的七女。
然后道:“我把这神藏内属于我的三分之一资源都给你。”
“作为交换,我要你把我变得和她们一样强。”
数轮战斗下来,扶摇早已看出七女的实力来源,皆来自凌夜赐予。
每一个都强到超模。
甚至能单挑邪神。
玉衡星神藏内三分之一的资源,固然是香。
可单纯的资源,并不能把扶摇提升到可以屠神的程度。
别说是神藏内三分之一的资源做不到。
就算是把这玉衡星神藏内所有的资源,都给扶摇。
也绝不可能让扶摇提升到和七女持平的高度。
但!
凌夜却可以有办法把扶摇提升到这个档次。
那么,该怎么选,很明了了吧!
扶摇这是在用玉衡星神藏里的三分之一资源,去为自己博一个神级未来。
这笔买卖,怎么算都不会亏。
当然,前提是凌夜能答应。
那么,凌夜会答应吗?
对扶摇此刻忽然提出的交易,凌夜笑了。
“你倒是聪明。”
扶摇微笑:“暗夜领主过奖。”
凌夜又道:“那你知不知道,要变得和她们一样强,需要付出什么?”
“只要玉衡星神藏里三分之一资源可不行。”
“你知道的,以我的含金量,只要有时间,就不会缺资源。”
扶摇脸色白了一下。
靠,凌夜果然是个奸商。
自己都拿出玉衡星神藏的三分之一资源作为筹码了。
竟然还不行。
但,她太眼馋七女所展露出的强悍实力了。
用半神之躯屠神啊!
如果能变得和七女一样强,就意味着能在混沌海内横着走。
要获得这样的实力,凌夜要价贵一点,倒也合理。
于是,扶摇问道:“暗夜领主还有何要求,尽管说来。”
凌夜也不含糊:“要求倒也不多,只有一条。”
“那就是,与我签契约,成为我的附庸领主。”
附庸领主?
这四个字一出。
福伯第一个不同意:“小姐,万万不可。”
玉姨也道:“小姐,请三思啊!”
成为别人的附庸领主意味着什么。
他们这些老油条,再清楚不过。
而扶摇,则出言反问:“她们七个,都是你的附庸领主?”
扶摇怀疑凌夜在坑她,但她没有证据。
凌夜点头:“当然。”
“可每个神选领主,最多不是只能有五个附庸领主吗?”福伯道,仿佛抓住了凌夜话里的漏洞。
凌夜薄唇扬起:“在你们的认知里,半神也不能屠神,不是吗?”
“我是暗夜,我有特权,有问题吗?”
福伯:“...”
好吧,他声音还是大了点。
竟然蠢到去跟凌夜这个变态讲常理。
人都能屠神了。
多几个附庸领主,很奇怪?
凌夜也懒得跟扶摇废话。
继续道:“给你一分钟考虑,若签契约,我保证你变得和她们一样强。”
“若接受不了,那等神藏搬空,我们分道扬镳。”
说完,凌夜对七女使了个眼色。
七女会意,立即冲入神藏,开始进货。
而扶摇,她陷入纠结当中。
如果可以用神藏三分之一的资源,换一个变得和七女一样强的机会,她会毫不犹豫答应。
可现在,要求变成了成为凌夜的附庸领主,扶摇就有些犹豫了。
作为玉衡星圣女,她岂能跟别人成立契约关系?
这象征着被征服啊!
可话说回来,如果成为别人的附庸领主,就可以变得极强,甚至可以屠神。
那么,这附庸领主,好像也不是接受不了。
福伯和玉姨亦是心头煎熬。
拉着扶摇走到一边。
“小姐,您真的要?”
扶摇一脸认真:“暗夜的含金量,你们有目共睹,如果我能加入他,必定要比我们自己发展更好。”
“等我变强,还可以反哺玉衡星,让玉衡星重回巅峰。”
“玉姨,福伯,我觉得此路可行。”
玉姨还是犹豫:“可成为别人的附庸领主,就要事事受他人制约。”
扶摇笑了:“受人制约,也总比颠沛流离要强吧!”
“况且,暗夜绝非池中物,我若能有他百分之一强,也足够了。”
“我意已决,福伯玉姨无需多言。”
说完,扶摇走向凌夜。
赶在一分钟倒计时的最后几秒,开口道:“暗夜领主,契约在哪,我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