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孩子长大了,寻找亲生父母。
因为是亲戚,可能更尴尬。
如果这两口子穷也就罢了,穷在闹市无人问嘛。
可偏生家里条件还算不错。
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收养。
这不,曹嫂子帮自家妹子收了一个,让他们去养。
“那两口子也有些担心,所以前阵子申请调动工作,去援助新厂建设,离开了临城。”
换一个新的环境,也没什么人再跟孩子说,你不是你爸妈亲生的。
这样对孩子,对那两口子而言,都好一些。
杜小风怕沈穗想不开,“爹妈不做人,孩子可不就是得吃苦。这孩子打娘胎里就遭罪,我觉得现在说不定是否极泰来呢?”
“希望吧。”身边发生这种事,沈穗除了唏嘘,也做不来什么。
就像赵大姐可怜那几个孩子,却不能让步一个道理。
毕竟父母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
外人能做什么呢?
警察也不可能每天都盯着这家。
想要这种事情不再发生,需要人们改变旧日的观念——孩子并非父母的私有物。
再辅之以法律约束。
双管齐下。
但这事可谓任重道远,起码几十年后也没有这方面的相关法律。
司法部门尚且不能改变现状,沈穗又能做什么?
她力所能及的,是让自己更为出色,更加耀眼。
让那些眼瞎心盲的人都能看到。
但凡能改变一两人的想法,那就是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