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是说?”
“嗯,将骑士们压上去,打赢就皆大欢喜,打不赢,你就要从位置上下来养老了,我也是。”
德里斯突然又打了一个趣:“不过我还有机会领着狮鹫们跑回帝国,继续找个骑士团当团长,你就不一定了。”
“我有个办法,集结我们的精锐,冲过去,抓住那个臭小子。”奥德里斯拔出自己的剑:“我有多久没有经历这样的战斗了呢?”
“20多年了,自从伊莎死后,三年,帝国军队跟魔族展开决战之后。”
伊莎,现任西大公的姐姐,已经死了,死在一场守城战,事后没有找到尸体。
那场守城战也是让帝国重新站起来了,面对魔族。
只不过当时的皇帝可是抑郁了很久,最后就十分宠爱幼小的三皇女了。
奥德里斯在跟魔族的决战后彻底成名,也是顺利的接过了北境大公的名号,同时娶了位侯爵家的女儿。
这样以身犯险的体验确实很久没有体验了,他可是9阶的实力啊。
那个臭小子,得了吧,他就从来不让省心,奥德里斯已经没话吐槽林恩了。
真是父慈子孝啊,这样的场面。
谁能想到呢?
天才终究是天才,不给天才当废物,天才就要给各位看看什么叫做天才了。
奥德里斯说道:“德里斯,他们的火器威力很麻烦,你打算怎么解决?”
“虽然单纯的一把枪,或者好几把,我们都不怕,但他们是一支军队。”
“如果消灭他们,要付出巨大的伤亡代价,那叫很得不偿失了。”
劈砍子弹,躲避子弹,使用斗气外放,魔法护盾,全部都能挡住子弹,也能挡炮弹。
问题就在于,偶尔挡挡也就算了,人家是一支军队,你怎么打?
又不是那群农民军,一万人也不可能打的过一名魔法师。
一群垃圾的战士也是不可能打的过一名高阶的魔法师。
但现在人家的情况是,一支复合型的军团。
身材巨大的虎亚人以及熊亚人组成的盾炮兵,温迪戈(怪物)这样的高阶战力,火枪兵这样战力不俗的辅助兵种,人家现在连魔法师部队也组建起来了,还有他们引以为傲的炮兵。
质量不低,只是人数没有压制他们而已。
反而是他们要以人数欺人了,还得集中一些高阶战力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