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亮透,丁义珍已经站在村委会门口了。
手里拎着一兜子粉笔、喇叭和几卷海报,脚下踩着露水打湿的泥地,嘴里还叼着根没点着的烟。
“这风真他娘的大。”他一边嘟囔着,一边把第一块展板靠在墙边。
刚转身去搬第二块,一阵横风呼地刮过来,“哐当”一声,展板直接被掀翻,差点砸中路过的小黄牛。
“哎哟我嘞个乖乖!”丁义珍赶紧冲过去扶住,“你这是要跟我过不去是吧?”
旁边几个早起遛弯的老头笑得前仰后合:“小干部啊,这展板比你还娇气。”
“它娇气我也得伺候着。”丁义珍一边说着,一边招呼几个志愿者来帮忙,“快点,拿石头压底脚!谁要是再让展板飞了,今晚请全村吃火锅。”
大伙儿哄笑着围上来,七手八脚地把展板固定好。正忙活着,丁义珍抬头一看,太阳都快冒头了,可村里人还是三三两两地往这边走,没人坐下来听讲。
“咋回事?昨天不是说好了吗?”他皱眉问村支书。
“咳,大家都习惯了赶集才热闹,现在还不知道这普法是个啥玩意儿。”村支书搓着手,有点尴尬。
丁义珍想了想,掏出随身带的扩音喇叭,对着人群喊了一嗓子:“各位父老乡亲——今天不卖货也不抽奖,但有山歌听,还有奖品送!”
这一嗓子还真管用,几个原本打算继续溜达的人顿住了脚步,好奇地望了过来。
“来来来,咱们先来一段《王老汉上山砍柴火》!”丁义珍清了清嗓子,拿起喇叭就唱了起来。
声音粗犷,调子跑偏,听得人直想捂耳朵。可偏偏就是这种土味十足的调调,把大家逗乐了。
“哎哟喂,这不是当年广播站那个破喇叭嘛!”一个大爷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这年头还能听见这个,真是新鲜。”
气氛一热起来,人群慢慢聚拢了。有人搬来小板凳坐下,有小孩趴在石阶上张望,还有几个老太太一边嗑瓜子一边点评:“这小伙子嗓门倒是不小。”
丁义珍见状,顺势收了歌,转而开始正式讲解。
“乡亲们,咱今天不讲大道理,就讲跟咱生活最贴边的事儿。比如你家鸡跑到别人家去了,你不能上去就把人家鸡给宰了吧?那叫侵犯财产权……”
台下一阵哄笑,有个老大爷插嘴:“那我要是把鸡追回来呢?”
“那你得先跟邻居商量,实在不行,可以找村委会调解,再不行,就得依法起诉。”丁义珍一本正经地说。
“哦,原来告状还得排队?”另一个村民一脸懵。
“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也不能抢号。”丁义珍笑着答。
现场气氛越来越活跃,大家也开始提问题了。有人问宅基地怎么分,有人问离婚手续怎么办,还有人问:“我家狗咬了人,算不算犯法?”
丁义珍一一解答,时不时穿插几句俏皮话,把复杂的法律条文说得像拉家常一样轻松。
可就在大家听得津津有味时,突然有人站起来,脸色不太好。
“你们这是不是又要搞什么告状大会?我告诉你,我们家可没做亏心事,别想拿这招整我们!”
这话一出,场面顿时安静了不少。
丁义珍看了看那人,又扫了一圈全场,笑着说:“大叔,您误会了。咱这普法活动,不是让您告状的,是教大家怎么守规矩、讲理的。”
“那你说,上次我隔壁老张家偷我家玉米的事,是不是也该讲理?”那人语气激动。
“当然讲理。”丁义珍点头,“不过法律讲究证据,不是谁说了就算。不如这样,您先当一回‘调解员’,咱们模拟一下处理流程,您觉得怎么样?”
那人愣了一下,没想到丁义珍这么快就接招了。
“行,我倒要看看你们这套流程到底灵不灵。”
于是,丁义珍拿来一支粉笔,在地上画了个简易流程图,从纠纷发生到调解失败再到法院起诉,一步步讲得明明白白。
“你看,第一步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才找村委会,再不行才上法庭。”他说完,抬头看向那位大叔,“你觉得哪一步不合适?”
大叔沉默了一会儿,低声说:“其实……我没去找过村委会。”
“那就对了。”丁义珍笑着拍拍他的肩膀,“咱们学法,不是为了吵架,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
场下响起一片掌声,气氛重新热闹起来。
接下来的知识竞赛环节更是高潮迭起。村民们争先恐后地举手答题,一个个平时连报纸都不怎么看的人,居然也能说出“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
奖品发到一半,忽然有人指着毛巾嘀咕:“这东西看着眼熟,是不是单位淘汰下来的?”
丁义珍一听,立刻拆开包装展示:“这是我自掏腰包买的,每一条都是新的,不信你们看标签。”
“那为啥有的毛巾边上绣着字?”又有村民追问。
“哦,那是华商银行员工福利款。”丁义珍随口答道,“我认识那边的人,正好便宜买了几条。”
这回答虽然轻描淡写,但还是有几个眼神锐利的人记下了“华商银行”四个字。
最后,丁义珍邀请刚才质疑最多的那位村民担任主持人,气氛一下子更融洽了。
活动结束时,已是傍晚。夕阳洒在村委会广场上,照得那些展板闪闪发亮。扩音喇叭还在嗡嗡作响,上面贴着的“汉东大学政府系赠”字样清晰可见。
丁义珍站在人群中,看着大家意犹未尽的样子,心里一阵踏实。
“看来,这事总算有点眉目了。”
他正想着,忽然瞥见远处一棵老槐树下站着一个人。那人穿着蓝布衫,拄着竹杖,正是前几天指点他去祠堂的神秘老人。
两人四目相对,老人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像是在说:不错。
丁义珍心头一震,刚想上前,却见老人已缓缓转身,消失在暮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