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斗这人,向来把人情世故看得比账本还细,偏偏在称呼上出了个让全家都摸不着头脑的岔子——他管自己好朋友的妻子叫“哥”。
起初,我以为是他嘴瓢,毕竟他连“剁椒鱼头”都能说成“鱼头剁椒”。可后来发现,他喊得理直气壮,甚至带着点撒娇的意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的一股亲昵。我盘问了半宿,他才把下巴搁在沙发扶手上,慢悠悠地解释:“她是我大学同学,性格比男生还爽利,当年军训替我扛过水桶,学生会竞选时一拍桌子就把对手噎得说不出话。我那时候瘦得像根晾衣杆,老跟在她后头跑,她比我大两岁,就让我喊她‘哥’,说是听着气派。这不,一喊就是十年,改不过来了。”
说这话时,阿斗的脚尖在地板上打着拍子,仿佛又变回那个跟在“哥”身后的小师弟。他补充说,后来“哥”嫁给了他们共同的朋友——一个能把《红楼梦》背到第八十回的眼镜男,婚礼上他还被指定为伴郎,司仪起哄让他喊新娘“嫂子”,他舌头一拐,脆生生地叫了声“哥”,全场笑成一锅粥,新娘本人笑得把捧花都砸在了他脑袋上。
如今“哥”已是两岁孩子的妈,开了家广告公司,名片上印着“×总”,可阿斗还是照喊不误。她每次来家做客,阿斗就屁颠颠地端茶递水,嘴里“哥长哥短”,连我女儿都学会了,奶声奶气地追着人家叫“哥哥阿姨”。我私下里问过“哥”对此作何感想,她正翘着二郎腿啃苹果,闻言把果核往垃圾桶一抛,笑得眼角堆起细纹:“当年我替他打饭占座、考试时给他传小抄,他喊我一声哥,不亏!”
原来这声“哥”里,藏着一段能把时间烫出窟窿的热闹青春——有宿舍走廊里追着跑的拖鞋声,有熄灯后手电筒照出的试卷答案,还有阿斗失恋时,“哥”把他从烧烤摊拖回学校,往他嘴里塞了根冰棍说“没出息,为个姑娘哭成这样”。如今这些往事都成了琥珀,而“哥”这个称呼,就是那根把琥珀拎起来的线,晃晃悠悠,把二十出头的笑声一直荡到了今天。
那天是腊月廿三,小年,阿斗的“哥”——如今该叫林总了——拎着两瓶金门高粱和一兜子卤味深夜敲开了我家的门。她大衣上沾着雪粒子,进门就踢掉高跟鞋,光着脚往客厅地毯上一坐,冲我抬抬下巴:“去,把你家阿斗拎出来,说‘哥’找他清算旧账。”阿斗正窝在被窝里给闺女讲睡前故事,一听这话,书也不念了,穿着睡衣就蹿出来,笑得牙花子直反光:“哥,你可算来了!”
厨房灶台上煨着解酒汤,我原本想留一盏灯就回房,结果那俩人直接把餐桌拖到了落地窗前,一人一只不锈钢小酒盅,也不用杯子,瓶口对瓶口咣当咣当地碰。窗外鞭炮稀稀拉拉,屋里暖气太足,林总把毛衣袖子撸到肩膀,露出一条旧文身——歪歪扭扭的“GJ”两个字母,是大学时用缝衣针和蓝墨水自己扎的,当年代表“哥&弟”,如今褪成青灰色,像块被水洗皱的邮票。
酒过三巡,话题就滑到了“当年我替你追姑娘,结果你媳妇现在管你工资卡”这类陈芝麻烂谷子。阿斗盘腿坐在椅子上,拿筷子头蘸酒在桌面画歪歪扭扭的流程图,论证“如果当初追的是系花,现在应该住别墅开玛莎拉蒂”。林总笑得直拍桌子,震得卤鸭胗跳起舞,她指着阿斗鼻子骂:“放屁!系花嫌你球鞋臭,要不是我给你喷了三遍古龙水,你连人家宿舍门都进不去!”
后来不知谁先开的头,两人开始细数自家那位“不是”——阿斗说我“炖汤永远放黄芪,一股药味儿像在喝老中医的洗脚水”;林总则吐槽她老公(也就是阿斗那个睡死在客卧的好友)“接吻像扫描仪,从左到右一格一格挪,还自带‘滴——身份确认’的音效”。说到兴头上,林总干脆把外套脱了,里头只剩一件黑色背心,锁骨处还留着当年打排球摔出的疤。她踩着椅子去拿酒柜最上层那瓶我藏了五年的梅子酒,阿斗在旁边虚虚扶着她的腰,嘴里嚷着“哥,你行不行啊”,结果酒瓶刚拔塞,俩人就笑得滚到地毯上,梅子酒洒了一地,甜腻的香气混着窗外的硝火味,像一场迟到的青春期。
凌晨四点,我起来给女儿盖被子,路过客厅时看见那俩人已经挪到了阳台。阿斗裹着羽绒服,林总披着毛毯,两人肩挨肩坐在洗衣机的塑料盖上,中间摆着最后一碟花生米。他们声音低下去,不再互损,反而像两个漏气的气球,软塌塌地挤在一起。林总说:“其实你家黄芪汤挺好喝的,我上次感冒喝了两碗就好了。”阿斗就笑,笑完又叹气:“哥,你老公挺好的,就是……就是有时候太闷了,像口井,你喊一声,半天才听见自己的回音。”
天蒙蒙亮时,客卧的门悄悄开了一条缝——林总的丈夫站在阴影里,头发乱糟糟的,眼镜片上反着晨光。他看了一会儿阳台上那两个脑袋靠在一起的剪影,没出声,又轻轻把门带上了。我那时才注意到,他手里攥着一只空马克杯,杯底还沾着半片没化开的安眠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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