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初二,龙抬头。牙狗屯的早晨还带着寒意,但阳光已经暖洋洋的了,照在身上让人昏昏欲睡。程立秋正在合作社的院子里清点前几天猎获的皮毛,忽然听见屯东头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
“狼!狼来了!”
紧接着,羊圈方向传来一阵混乱的咩咩声和狗的狂吠声。
程立秋扔下手里的皮子,抓起靠在墙边的猎枪,朝羊圈跑去。王栓柱和程大海也跟了上来,三个徒弟在后面追着。
羊圈在屯子东头,是合作社去年建的,养了五十多只羊。程立秋赶到时,眼前的景象让他倒吸一口凉气。羊圈的栅栏被撞开了一个大口子,地上散落着羊毛和血迹。三只羊倒在血泊中,脖子被咬断,已经死了。还有两只不见了,雪地上拖着一串血迹,延伸到屯外的山林里。
“栓柱,清点一下损失。”程立秋蹲下身,仔细查看地上的痕迹。雪地上有狼的脚印,比狗的大,趾间有爪痕。脚印很新鲜,是刚留下的。
“立秋哥,死了三只,丢了两只。”王栓柱脸色铁青。
“狼群干的,”程立秋站起来,“看脚印,至少五只,领头的是一只老公狼。”
“怎么办?”程大海问。
程立秋看了看天,太阳已经升高了,狼群白天不会出来,肯定躲在附近的山林里。
“追!”他转身朝合作社走,“栓柱,去叫人。大海,去牵狗。徒弟们,带上枪,跟我走。”
一刻钟后,猎队集结完毕。七个人五条狗——黑风、闪电、铁背、花脸,加上已经长大了的黑虎。三条小狗崽黄风、花妞没带,它们还小,对付不了狼。
程立秋带着猎队,沿着雪地上的血迹和狼脚印追踪。血迹断断续续,延伸到屯外的山林里。进了山,血迹没了,但狼脚印还在。黑风领头,低着头仔细嗅着,带着猎队往密林深处走。
走了约莫一个时辰,到了一处山坳。黑风停下脚步,竖起尾巴,发出低沉的呜咽——那是它发现猎物的信号。
程立秋打了个手势,猎队散开,包围了山坳。他慢慢靠近,拨开灌木丛——
五只狼蜷缩在山坳里,正在撕咬那两只被叼走的羊。领头的是一只灰白色的老公狼,体型硕大,浑身伤痕累累,一看就知道是身经百战的狼王。它最先察觉到危险,抬起头,朝程立秋的方向看了一眼,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咆哮。
其他四只狼也抬起头,龇着牙,眼睛里闪着绿光。
“准备!”程立秋低声下令。
猎队举起枪,瞄准狼群。
老公狼似乎知道逃不掉了,没有跑,而是站起来,挡在其它狼前面,朝程立秋龇牙。它的眼神凶狠而绝望,像是在说:“来吧,我不怕你。”
程立秋犹豫了一瞬。这只老公狼,虽然凶,但它在保护自己的狼群。它没有错,错的是它们偷了合作社的羊。
但他不能犹豫。狼群今天偷羊,明天就可能伤人。必须除掉。
“打!”
枪声齐发!五只狼应声倒地。老公狼最顽强,中了两枪还在挣扎,挣扎着想站起来,被黑风扑上去咬住了喉咙,终于不动了。
战斗结束。五只狼,全部毙命。
程立秋蹲下身,检查老公狼的尸体。它浑身是伤,耳朵缺了一块,后腿有一个旧伤疤,是被夹子夹过的痕迹。这是一只老狼,一只经历过无数战斗的老狼。
“立秋哥,这狼真大,”王栓柱走过来,“得有七八十斤。”
“嗯,”程立秋站起来,“老公狼,狼王。”
“可惜了,”王栓柱叹了口气,“这么威风的一条狼。”
程立秋没有接话。他看着老公狼的眼睛,那双眼睛还睁着,看着天空,似乎在说:“我不甘心。”
“把它抬回去,”程立秋转身,“皮子剥了做褥子,肉分给屯里人。”
回程路上,徒弟们抬着狼尸,兴奋地讨论着今天的战斗。只有程立秋沉默不语。他在想那只老公狼,在想它临死前的眼神。
那眼神里,有不甘,有愤怒,也有无奈。
狼没有错,它们只是饿了。错的是这个世道,人和狼争食,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回到牙狗屯时,天已经快黑了。屯里人听说猎队打了狼,都出来看。孩子们围着狼尸转,大人们啧啧称奇。
程立秋让人把狼抬到合作社大院,开始处理。剥皮、剔骨、分肉,忙活了半宿。
狼皮是好东西,又厚又软,做褥子最暖和。程立秋把最大的那张——老公狼的皮,留给了李老头。老人家冬天怕冷,有了这张狼皮褥子,能睡个暖和觉。
李老头接过狼皮,老泪纵横:“立秋啊,你比亲儿子还亲。”
“李爷,您别这么说,”程立秋说,“您小时候抱过我,我记得呢。”
狼肉分给了屯里人,每家几斤。狼肉不好吃,又酸又硬,但在那个年代,有肉吃就不错了。人们把狼肉炖了,放了很多调料,勉强能吃。
夜里回到家,魏红已经把饭菜端上桌了。今天炖的是野鸡肉,里面放了蘑菇和粉条,香气扑鼻。孩子们围在桌边,叽叽喳喳地说着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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