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皙细腻的一只手,将盒子里的胸针拿起来,别在了沈疏的西服外套上。
“喜欢吗,当时我和你爸一眼就看上了,猜到你会喜欢,特意拍下来的。”
Eloise把手伸到沈疏后颈,将压在衬衫领子下的发尾弄出来整理好。
几千万的胸针沈疏只淡淡瞥了一眼,随口道:“还行。”
他很少穿正装,今天顺着Eloise的意换了身白色西装,修长的身姿斜倚在沙发上,神情懒散。
沈之容坐在对面,本来正在回复邮件,抬头看到妻子与儿子坐在一处说着话,颇觉得眼前这一幕有些温馨,忍不住打开相机将画面定格。
四肢粗壮的金毛幼犬晃晃悠悠地跑了过来,扒着沈疏的腿爬上了沙发,摇着尾巴就要往他怀里扑。
沈疏有点烦精力旺盛的狗崽子,直接一巴掌拍在了它肉乎乎的屁股上,金毛一个翻了个身,直接滚下了沙发。
地上铺着厚厚的手工羊毛地毯,金毛摔了个四肢朝天,原地翻了好几下也没爬起来。
Eloise见状忍不住笑了起来,“这调皮劲跟Surfa小时候一模一样。”
沈疏脸一黑,反驳道:“它这么蠢,哪里像我了。”
沈之容见儿子一副不耐烦的样子,道:“不是说喜欢小狗吗?”
这只金毛还是他回国之前特意让助理去犬舍买的赛级犬种,专门从英国空运过来,本来以为沈疏会喜欢,结果对方却兴致缺缺。
Eloise想起儿子之前说的话,“对了,你不是捡了只小狗吗,在哪里呢,抱出来让妈妈看看。”
“前几天跑了。”沈疏点进手机一个软件,盯着屏幕中间的一个红点看。
沈之容问,“没有找吗?”
沈疏扬了扬唇,“他不喜欢待在这里,我也不想强求。”
其实他有点想自己在外流浪的小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