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说习武不为欺人,平日不显山露水。”金花压低声音,他最厉害的是水性,绰号水泥鳅,能憋气十来分钟呢。”说起父亲当年风采,少女眼中闪着骄傲。
晌午老朴归来,除给女儿买了红裙,还带回长刀与铁钳。
他在院中反复打磨利刃,直至吹毛断发方停。
想通了?无双早看透这位父亲的心思——救女唯有诛杀江鼋。
昨夜若非点破,他还当这些年祭祀的是龙王爷,哪知竟是只千年王八。
老朴拍了拍无双的肩膀,语气沉重:“老弟,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这事千万别让金花知道。
做父亲的心情,你应该能理解。”
无双拿起那两把刀端详片刻,虽然锋利,但比起自己的那把还是差远了。
“要不我去吧,明天给我穿上嫁衣,蒙上红盖头,没人能认出我。”无双提议。
“你?不行!这是我们屯子的事,怎么能让你一个外人冒险?”
“别忘了,我的命是你女儿救的,我这人不喜欢欠人情。
再说了,可别小看我这个瘸子。”无双自信地笑了笑。
“绝对不行!你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家里还有父母等着呢。
要是出点什么事,你让老人家怎么办?这事没得商量!”老朴坚决拒绝了他的提议。
他是个实在人,换作别人巴不得有人替自己闺女去送死呢。
在江边生活的人都懂得如何对付水里的东西,哪怕是成了精的怪物。
老朴其实并不简单,朴家和当年的盗门还有些渊源。
他一直隐居在这个鸭绿江边的小村子,等待着某个时刻的到来,而那个时刻还要再等十年。
鼋这种生物很特别,要么吃新鲜的血肉,要么就吃腐烂的东西。
老朴为了制服它,还得去江里找些东西。
下午他就背着鱼叉匆匆出门了。
直到太阳落山,老朴还没回来。
他是个称职的父亲,尽管金花很能干,但他坚持每天亲自做饭。
已经六点了,他还没回来,这很不寻常。
小金花急得在院子里来回踱步,不停望着村口的石板路。
“金花!快来看看,你爹受伤了!”村口传来村民的喊声。
小金花跑过去一看,顿时慌了神。
父亲浑身湿透,皮肤惨白,呼吸微弱,怎么叫都叫不醒。
“爹!你醒醒啊!”小金花急得大哭起来。
无双拄着拐杖赶了过来,推开人群一看,立刻察觉到老朴的情况不简单。
这分明是阳气衰弱,魂魄离体的征兆。
“赶紧送诊所吧,这么冷的天还下江,肯定是冻坏了。”村民们七手八脚地要抬他走。
“别动,先放下!”无双喊道。
这两天无双已经和村里的乡亲们熟悉了,大家为了照顾他,尽量都说汉语。
他想弯腰查看,但断了一条腿实在不方便,就让金花扶着他斜过身子。
他轻轻按了按老朴的小腿,发现虽然没有外伤,但小腿内侧有些水肿。
一按之下,从小腿内侧挤出了不少水,还带着淡淡的臭味。
接着流出来的是浓稠发黑的血,完全不像正常的颜色。
“麻烦大家把老朴抬回家,再帮我找些药棉、酒精和镊子!”无双吩咐道。
乡亲们疑惑地望着金花,等她发话。
金花迟疑片刻才点头示意,众人这才行动起来。
毕竟无双不是本村人。
哥,我爹咋了?金花焦急地问。
可能是被水里的毒虫咬了,先放血总没错。
妹子,给我找根针,烧热了蘸点消毒水。”无双坐在炕边,将老朴翻过身,仔细检查他小腿后方几个细小的孔洞——方才的脓血正是从这些孔里挤出来的。
无双接过烧红的针,小心挑开老朴的伤口,顿时喷出一股恶臭的脓血。
随着毒血渐渐流尽,竟从皮下血管里挤出一粒米大小的怪虫。
这小虫形似甲虫,硬壳下长着六对腹足,尾部长而尖锐,嘴里生着两颗獠牙,头顶赫然长着三只眼睛。
金花见状就要伸手去碾死虫子,被无双一把拦住:别碰!这是尸鳖幼虫,会传染尸毒!
尸毒?哥,我爹不会有事吧?金花惊得张大嘴巴。
不好说。
这尸鳖还是幼虫,只要老朴能熬过今晚,应该就没事了。”无双说着又如法炮制,从老朴小腿内侧的孔洞里挤出三四只同样的小虫,都用布包好扔进炉子。
这处置方法虽不完善,却是无双凭着记忆里《千机诡盗》记载的方子来的。
现在只能听天由命,但愿这尸鳖幼虫的毒性没那么强。
尸鳖这种生物确实存在,最早发现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连云港汉墓发掘现场。
当时出土的汉代湿尸轰动世界,却鲜有人知在发掘过程中,一位考古教授和其学生遭遇不测。
尸检时,法医从他们体内取出拇指盖大小的尸鳖成虫。
令人毛骨悚然的是,死者体表并无明显伤口,推测是墓中虫卵遇空气复苏,幼虫通过微小创口钻入血液,最终侵入大脑吞噬脑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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