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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木学得很认真。他知道,这门手艺能换来每天八个工分,能换来妹妹碗里的咸鸭蛋,能换来那个叫“尊严”的东西。

“阿木!愣着干啥!递砖!”

“来了!”

阿木应了一声,搬起一摞砖头就往上送。

虽然累,汗水顺着脊梁骨往下流,把衣服都湿透了,但他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劲。

休息的时候,几个工友聚在阴凉地里吹牛。

“哎,你们听说了没?那个珍宝阁的分号,昨天卖疯了!”

巴根一边剔牙一边说道,唾沫星子乱飞。

“那种叫什么‘肥皂’的东西,听说只要用那个洗澡,浑身都能香三天!连内城那些大老爷们都派人来抢!还有那个剪刀,咔嚓一下,狼皮都能剪成花!”

“真的假的?那么神?”

“骗你我是孙子!我亲眼看见乔先生拿那剪刀剪铁皮,跟剪纸似的!”

众人都发出一阵惊叹声。在这个连铁锅都算是传家宝的地方,能剪铁皮的剪刀简直就是神器。

“等老子攒够了工分,高低得整一把回去。”一个年轻的后生眼里冒着光,“到时候给我相好的送去,没准她一高兴,就答应嫁给我了。”

“得了吧!就你那点工分,还是先换条不露屁股的裤子吧!”

众人都哄笑起来。

阿木也跟着笑,但他手却下意识地摸了摸贴身口袋里的那个小本子。那上面密密麻麻地记着他这段时间攒下的工分。

一百二十八分。

还差七十二分,就能换一把那种剪刀了。

他想给妹妹换一把,让她也能像那些城里的姑娘一样,剪出好看的窗花。

“都别笑了!干活!”

鲁大的一声吼,打断了众人的闲聊。

大家拍拍屁股上的灰,又重新爬上了脚手架。

……

夜幕降临,一天的劳作终于结束了。

但对于阿木来说,这才是最难熬也是最期待的时候。

夜校。

新学堂的一间大教室里,点着几盏明亮的煤油灯——这也是乔先生带来的好东西,比油灯亮堂多了。

几百个白天还在搬砖扛水泥的糙汉子,此刻一个个正襟危坐,手里拿着铅笔头,面前放着那种写了又能擦的小黑板。

讲台上站着的不是鲁大,而是那个总是穿着一身紫金袍子、看起来比娘们还好看的乔先生。

洛序今天讲的是“识字”。

他在黑板上写下一个大大的“人”字。

一撇,一捺。

简单得不能再简单。

“这个字念‘人’。”

洛序的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教室里却清晰可闻。

“咱们以前活得像狗,像狼,像老鼠。为了口吃的能把命豁出去。但在这儿,在泪城外城,咱们要活得像个‘人’。”

他转过身,看着台下那一张张满是风霜的脸。

“人是要站着走路的。人是要有骨气的。人是要靠双手创造东西的。这就是‘人’。”

阿木盯着那个字,眼睛有些发酸。

他握着铅笔的手在微微颤抖,那只拿惯了刀和砖头的手,此刻却觉得这根小小的铅笔重若千钧。

他在黑板上笨拙地模仿着。

一撇。

一捺。

写歪了,像个瘸子。

他擦掉,再写。

一遍,两遍,十遍。

直到那个“人”字终于能够稳稳地立在黑板上,像个顶天立地的汉子。

“好!”

洛序走过来,看了一眼阿木的黑板,拍了拍他的肩膀。

“字写得不错。有骨架。”

那一瞬间,阿木觉得比吃了红烧肉还要满足。

下课了,人群散去。

阿木独自走在回宿舍的路上。

月光洒在还没铺完的水泥路上,泛着清冷的光。远处内城的灯火依旧辉煌,那是王公贵族们的世界,充满了美酒和歌舞。

以前,阿木看着那片灯火,心里只有恨,只有嫉妒。他觉得那是另一个世界,一个永远不会对他这种烂泥开放的世界。

但现在,他看着那片灯火,心里却出奇的平静。

他摸了摸口袋里的小本子,又看了看自己那双虽然粗糙却充满力量的手。

“我不羡慕你们。”

他对着那片虚无的繁华轻声说道。

“因为我有乔先生。我有这双手。”

“总有一天,我会把这外城,变得比你们那破内城还要亮堂。那时候,换你们来羡慕老子。”

一阵风吹过,卷起几粒沙尘。

少年阿木紧了紧身上的蓝白工装,挺直了脊梁,大步向着那栋还没装窗户、却能遮风挡雨的宿舍楼走去。

……

铁屑的味道。

那是种混合了铁锈、焦炭和汗水的独特气味,有点像生锈的硬币含在嘴里,又有点像暴雨前的尘土味。对于李十三来说,这就是活着味道。

他把手里那把已经被砸得变了形的凿子扔进水桶里,“呲啦”一声,白烟腾起,那是钢铁在尖叫,也是它变硬的过程。

“十三哥!吃饭了!今儿个食堂有油渣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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