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刘彻晚年的长安城,总裹着一层挥之不去的阴翳。
未央宫的铜漏滴滴答答,敲在空荡的大殿里,也敲在这位老皇帝的心上。他的鬓发早已斑白,曾经能弯弓射大雕的手臂,如今连举起酒杯都有些发颤。可那双眼睛里,依旧藏着当年横扫匈奴的锐利——只是这份锐利,晚年更多转向了宫廷深处的猜忌。
征和二年的“巫蛊之祸”像一场野火,烧遍了整个朝堂。太子刘据被逼自杀,皇后卫子夫自缢,数十位大臣牵连被杀,连带着长安城里上万平民家破人亡。经此一役,汉武帝像只被拔掉了羽毛的苍鹰,既愤怒于被奸人蒙蔽,又恐惧于身边再无可信之人。他看着殿外摇曳的宫灯,总觉得那影子里藏着觊觎皇权的鬼魅,连最亲近的内侍,都不敢在他面前多喘口气。
可谁也没料到,这位与匈奴缠斗了一辈子的帝王,在生命最后时刻,竟把年幼的太子刘弗陵(后来的汉昭帝),托付给了一个匈奴人。
这个匈奴人名叫金日磾,当年归顺汉朝时,不过是个在皇家马场喂马的小厮。从敌国王子到汉室托孤大臣,他走的这条路,比长安城里最曲折的小巷还要离奇。而这一切的起点,要从元狩二年那场席卷河西的大战说起。
一、河西落日:从匈奴王子到长安马夫
元狩二年的秋天,河西走廊的风里带着血腥味。
大将军霍去病率领的汉军像一把锋利的弯刀,硬生生劈开了匈奴在河西的防线。休屠王和浑邪王的部落被打得溃不成军,牛羊被抢,帐篷被烧,连匈奴人视为“圣物”的祭天金人,都成了汉军的战利品。消息传回匈奴王庭时,单于气得当场折断了手中的马鞭,下令要召回休屠王和浑邪王问罪。
休屠王慌了。他知道单于的脾性,回去必是死路一条。浑邪王见状,索性提议:“与其坐以待毙,不如降了汉朝。”休屠王起初犹豫,可看着帐外嗷嗷待哺的部众,最终还是点了头。可就在两支队伍收拾行装,准备向汉军投诚时,休屠王又反悔了——他总觉得单于或许会网开一面,降汉终究是异族,未必有好下场。
浑邪王见他反复,干脆来了个“先下手为强”。趁着夜色,他带人突袭了休屠王的营帐,砍下了他的头颅,带着两支队伍的部众,浩浩荡荡向霍去病的大军投降。
这一年,金日磾才十四岁,是休屠王的太子。
他还没来得及从父亲被杀的震惊中缓过神,就被裹挟在数万名降卒中,一路向东,往长安而去。他记得离开河西时,夕阳把戈壁染成了血红色,母亲抱着年幼的弟弟,眼泪砸在他的手背上,冰凉刺骨。他攥紧了拳头,心里既恨浑邪王的背叛,又怕前路的未知——他听说过汉朝皇帝对匈奴的狠辣,更知道自己这个“敌国太子”的身份,在汉朝人眼里,和阶下囚没什么两样。
果然,到了长安,他们这些降卒的待遇泾渭分明。浑邪王因为“杀主归降”,被汉武帝封为漯阴侯,赏赐了大片土地和奴婢;而金日磾和他的母亲、弟弟,却被没入宫中为奴。更让他难堪的是,汉武帝听说他是休屠王的儿子,又想起从河西缴获的祭天金人,干脆给他们家赐姓“金”——这姓氏像个烙印,时时刻刻提醒着他“匈奴降虏”的身份。
不久后,金日磾被派到了长安城西郊的皇家马场,成了一名马夫。
马场的日子比他想象中更难熬。初春时,风裹着渭水的湿冷,往人骨头缝里钻,他得凌晨就起来给马添草料,手冻得裂开了口子,沾到马粪就疼得钻心;盛夏时,太阳把马场烤得像个蒸笼,马粪味混着汗水味,黏在衣摆上甩都甩不掉,他得顶着烈日给马刷毛、饮水,一天下来,浑身都能拧出水来。
一起喂马的还有十几个杂役,有汉人,也有其他异族的降卒。有人见他是前匈奴太子,总故意刁难他,把最脏最累的活推给他,还时不时嘲讽几句:“哟,匈奴王子怎么还亲自喂马啊?你们草原上的马,是不是比这金贵多了?”
换作其他少年,或许早就恼羞成怒,要么与人争执,要么自暴自弃。可金日磾没有。他只是默默接过活计,蹲在马厩里,一遍遍地给马梳理鬃毛。他发现,这些皇家的马和草原上的马不一样,性子更烈,却也更通人性——你对它用心,它就会对你温顺。于是,他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马身上:他记得每一匹马的名字,知道哪匹马爱吃苜蓿,哪匹马怕打雷,哪匹母马刚生了小马驹需要格外照顾。
晚上歇在马厩旁的小土屋里,他会借着月光,用小石子在地上画草原的地图,想念母亲做的奶豆腐,想念弟弟骑在羊背上的样子。可他从不在别人面前流露半分脆弱——他知道,在这里,眼泪换不来同情,只会招来更多的欺辱。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手里的活做好,像草原上的狼一样,在绝境里悄悄积蓄力量,等待机会。
这一等,就是好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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