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33言情!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33言情 > 现言 > 乌蒙山的星河辰曦 > 第111章 同…居?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是了,这句话,他刚到赤坎寨时就说过。

“需要帮忙吗?”江澈继续问。

“不……不用。”乔曦连忙婉拒。

开玩笑,天神大人在旁边打下手,她这饭还做得出来吗?

江澈笑了笑,没再坚持,转身走到沙发那边看起了报纸。

乔曦定定神,继续手上的动作:将欧包切片,铺上绵密的牛油果泥、莹润的水波蛋与煎得恰到好处的鸡胸,最后点缀几叶新鲜罗勒。两份三明治很快成型。她又顺手榨了两杯橙汁,清甜的香气在晨光中漫开。

早餐就绪。

两人落座用餐。片刻,江澈开口道:“潇墨给你预约了明天上午的心理治疗。”他语气平常,眸光不经意般扫过乔曦的脸,“结束后,我们去把证领了。”

乔曦筷子顿在嘴边,抬头结巴起来:“领、领什么证?”

江澈像给傻瓜解释一样,平静地说:“在你们人间,结婚需要领证。”

“结……结婚?”乔曦睁大眼睛。

“一千年前,我说过会让你做我的‘寨主夫人’,这不是虚言。”江澈放下手中的橙汁,望着她。

乔曦愣住了。

千年前,本是阿澜依主动提出要他跟她父母认下这段感情。于她不过是权宜之计,而他却当真了。

一句话,便已注定了一生。

乔曦放下筷子,似乎想让气氛正常轻松一些,“我千年前的父母都死了一千年了,您不必这么在意跟他们的承诺。”

语无伦次,是乔曦受到刺激时的惯常反应。

江澈却看向她:“怎么,不愿意?”

“愿意!”乔曦赶紧应声。

哪有把煮熟的鸭子往外推的道理?

可转念一想,用鸭子比喻天神,似乎不太妥当。

可随即,她又清了清嗓子,道出顾虑:

“只是……天神,神仙可以和凡人结婚吗?”

“不能。”江澈答得干脆。

乔曦眼睛瞪得更圆了:“那你不就违反天规了?我别的都不怕,就怕死……再因为这个被雷劈……”

江澈轻轻笑了:“乔曦,我现在长住人间,没有神力,与凡人无异。更何况,”他神情认真起来,“对凡人使用雷刑是我与主神的专属,其他神明动用不了。”

乔曦一时无言。

不愧是执掌天律的司法天神,连规则的bug都卡得如此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