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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言情 > 穿越 > 穿越必读手册 > 第8章 隋唐——体系完备,轻重有序,但特权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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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隋唐——体系完备,轻重有序,但特权依旧

隋唐的治安与刑罚精神,堪称“古代法治的理想照进现实”:“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唐律疏议》)意思是,道德和礼教是统治的根本,刑罚只是辅助工具。

听着很文明吧?

但各位别误会,这“辅助工具”的锋芒,依旧能让你刻骨铭心!

一、治安总纲:一个成熟帝国的“标准化”管理

隋唐,尤其是唐朝,建立了一套空前完备、影响东亚千年的法律体系和社会治理模式。

1、礼法结合,臻于完善:将儒家伦理道德完全融入法律条文,达到了“引礼入法,礼法合一”的最高境界。

你的道德义务,就是你的法律义务。

2、体系严谨,条文清晰:法律结构合理,刑罚有等差,执行有程序。

想钻空子?难度系数比前朝高多了。

3、宽严相济,标榜“仁恕”:相比前朝的严刑峻法,唐律在理念上强调慎刑、恤刑。

该打的板子一下不少,但法定死刑数量减少,执行程序更加严格(需皇帝“三复奏”、“五复奏”)。

【小课堂——剧情演绎】

想象你是一位长安城的普通市民。

你走在有一百多个坊(小区)的都城里,入夜后坊门紧闭,实行“宵禁”,有“武侯”(巡警)巡逻,你不敢犯夜。

你做生意使用标准的度量衡,因为《关市令》对此有严格规定。

你若与人发生纠纷,可以去县衙告状,法官会参照《唐律疏议》——这本不仅有条文,还有官方注解的“法律教科书+司法解释大全”来审理。

你的生活,被一套精密而公开的规则所笼罩,虽然束缚,却也提供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可预期性”。

二、执法天团:专业分工的“国家机器”

隋唐的执法机构设置,已经相当专业化和系统化。

1、中央司法“三巨头”:

——大理寺: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及京师徒刑以上案件,相当于“最高法院”。

——刑部:最高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复核全国死刑案件、管理监狱等,相当于“司法部”。

——御史台: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纠察百官,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活动,相当于“中央纪委+最高检察院”。

(遇到重大案件,由“三司长官”共同审理,叫“三司推事”。)

——地方司法“父母官”:州刺史、县令既是行政长官,也是司法长官,亲自升堂断案。

他们手下有法曹参军、司法佐等专业法律人士辅助。

——基层治安“片警”:长安等大城市有“金吾卫”负责巡逻、宵禁和治安。

坊里有“里正”、“坊正”,乡村有“村正”,他们是维护基层秩序的第一道防线。

【吐槽区——剧情演绎】

南北朝罪犯:“大人!小人是XX家的……”

唐朝罪犯:“大人!《唐律疏议·贼盗律》云……(开始引经据典)”

同样是面对审判,唐朝的“文化人”甚至试图跟法官进行法理辩论,这诉讼素养,绝对是穿越者必修课!

四、法律依据:古代法典的巅峰——《唐律疏议》

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完整的封建法典,也是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后世宋元明清皆以其为蓝本。

1、结构合理:共十二篇,五百条,从《名例律》(总则)到《卫禁律》(警卫)、《职制律》(官吏)、《户婚律》(户籍婚姻)、《厩库律》(畜牧仓库)、《擅兴律》(军事)、《贼盗律》(侵犯人身财产)、《斗讼律》(斗殴诉讼)、《诈伪律》(诈骗伪造)、《杂律》(其他)、《捕亡律》(追捕逃犯)、《断狱律》(审判),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2、“疏”与“议”:每条律文后面都有“疏”和“议”,解释立法意图、概念界定和适用情形,极大减少了随意判案的空间。

这简直是“古代立法技术的天花板”。

四、常见犯罪行为:在“礼法”社会的精准踩雷

在唐朝,很多犯罪都带有强烈的“礼教”色彩。

1、“十恶”不赦:这是从北齐“重罪十条”发展而来的核心禁区,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触犯“十恶”,是最严重的犯罪,通常死刑,且不能享受赦免、赎刑等特权。

2、杀人罪分“六等”:不是所有杀人犯都判死刑。

分为谋杀(预谋)、故杀(故意但不预谋)、斗杀(斗殴中失手)、误杀(杀错对象)、戏杀(游戏中误杀)、过失杀,刑罚从死刑到徒刑不等,体现了量刑的精细化。

3、伤害罪看身份与关系:殴打普通人、殴打官吏、殴打尊长(父母、祖父母),处罚天差地别。

打爹妈?

绞刑!

爹妈打你?

无罪!

这就是“准五服以制罪”原则的体现。

4、贪污受贿——“坐赃”:《唐律》对官吏贪污受贿的处罚非常严厉,比如“监临主司受财而枉法者,一尺杖一百,一匹加一等,十五匹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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