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军是不多。”老兵说,“吴襄南下,带走了大部分精锐,滁州城里顶多留了两三千老弱病残。而且,滁州是吴襄的粮草中转站,城里至少存了十万石粮食。咱们如果拿下滁州,烧了他的粮草,吴襄的大军不战自乱。”
沈清辞盯着地图,脑子飞快地转。这是个险招——滁州城虽空虚,但毕竟是一座城,五百人攻城,无异于痴人说梦。但如果……
“如果不用强攻呢?”她忽然说。
老兵一愣。
沈清辞指着地图上滁州城的北门:“北门守将是谁?”
“刘三刀,吴襄的小舅子,出了名的贪财好色。”老兵眼睛亮了,“沈姑娘的意思是……”
“咱们扮成商队,就说从北境来,给吴襄送‘礼物’。”沈清辞嘴角浮起一丝冷笑,“刘三刀见钱眼开,必会放我们进城。进了城,烧粮仓,开城门,然后趁乱撤出——不恋战,不贪功,速战速决。”
“妙!”老兵拍腿,“但商队要有货,还要有足够‘贵重’的礼物……”
沈清辞从怀中取出那枚玉佩——萧启给她的那枚。温润的白玉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盘龙栩栩如生。
“这个够不够?”
老兵倒吸一口凉气:“这是……皇上的贴身之物?”
“对。”沈清辞握紧玉佩,“就说这是北境某位王爷献给吴襄的‘诚意’,祝他……早日登基。”
她语气平淡,但话里的讽刺像刀子一样锋利。陈文秀不知何时也爬了上来,听到这话,苦笑道:“清辞,你这胆子也太大了。万一刘三刀识破……”
“他不会识破。”沈清辞摇头,“刘三刀这种人,眼里只有钱和权。看到这玉佩,只会想着怎么献给吴襄邀功,不会细究来历。而且……”她顿了顿,“咱们也不需要他完全相信,只要他开城门,放我们进去——哪怕只开一条缝,就够了。”
计划敲定,众人立刻准备。五百骑兵里,选出三十人扮作商队护卫,其余人埋伏在城外树林,等信号行事。沈清辞换上一身富家小姐的装扮,脸上蒙了面纱——不是为遮掩疤痕,是北境贵族女子的习惯。陈文秀扮作管家,虽然伤重,但勉强能撑。
准备停当,已是申时。他们不敢耽搁,立刻出发,绕开官道,从山间小路直奔滁州城。
太阳西斜时,滁州城的轮廓出现在视野里。城墙不高,但很坚固,城楼上旌旗招展,士兵往来巡逻。北门外排着长队,都是等着进城的百姓和商贩。
沈清辞他们的“商队”有二十辆大车,车上盖着油布,鼓鼓囊囊,像是满载货物。其实只有前五辆车装了东西——是沿途买的药材和皮毛,做样子用。后十五辆全是空的。
排队排了约莫两刻钟,才轮到他们。守门的士兵懒洋洋地检查,掀开车上的油布看了看,又伸手摸了摸,没发现异常,正要放行,一个校尉模样的人走过来。
“慢着。”校尉上下打量沈清辞,“哪儿来的?运的什么?”
陈文秀上前,递上一块银子,赔笑道:“军爷,咱们是从幽州来的,给吴将军送点北货。这是我家小姐,幽州王家的千金,特地来拜见吴将军。”
“幽州王家?”校尉挑眉,“王家的商队我见过,没见过这位小姐。”
“小姐是庶出,平日里不常出门。”陈文秀又递上一块银子,“这次是奉家主之命,有要事面见吴将军。还请军爷行个方便。”
校尉掂了掂银子,脸色缓和了些,但目光还是落在沈清辞身上:“面纱摘了。”
沈清辞依言摘下面纱。那道疤露出来,校尉愣了一下,眼神里闪过嫌恶,但没再说什么,挥挥手:“进去吧。不过丑话说前头,城里现在戒严,晚上有宵禁,别乱跑。”
“是是是。”陈文秀连连点头。
车队缓缓进城。沈清辞重新戴上面纱,目光扫过街道——确实戒严了,行人稀少,店铺大半关门,只有几家粮店还在营业,门口排着长队,士兵持刀维持秩序。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紧张的气氛,像绷紧的弓弦。
他们找了家客栈住下。客栈老板是个精瘦的中年人,见他们车队庞大,又听说是给吴襄送礼的,态度格外殷勤,亲自安排房间,还送来热茶点心。
沈清辞住进最好的上房,关上门,立刻开始行动。她从窗口观察街面——粮仓在城东,离这里约三里,门口有重兵把守。城门守军分四班轮值,每班约百人。城里巡逻的士兵不多,大概都调去前线了。
“陈公子,”她低声对跟进来的陈文秀说,“你带十个人,去粮仓附近放火,制造混乱。记住,不要硬拼,烧了就跑。我带人去北门,趁乱夺门。”
陈文秀点头,但担心地看着她:“你的伤……”
“不碍事。”沈清辞从包袱里取出匕首和绳索,“行动定在戌时三刻,那时候天色全黑,守军换岗,是最松懈的时候。得手后,咱们在城南土地庙汇合,然后出城,往西走,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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