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还是挺疼的。”秦逸云身为过来人,经历客观地阐述道,“伤口阵痛,发痒,然后你会感觉伤口一跳一跳地疼。然后会感到虚弱,头晕,恶心,想吐,耳鸣,心脏阵痛,有可能会抽筋,还会觉得发冷,从四肢到躯干……最后你就睡了。”
特蕾莎伸手拨弄秦逸云头上的花环:“如果我冷,你愿意抱我吗?”
“会的。”
“那就这样做吧。”特蕾莎伸出双手上翻,露出白皙纤细的手腕,连皮肤下的血管都清晰可见。“手腕的动脉,还有大腿的动脉。”
秦逸云敛了敛眼帘:“这么着急吗?明明……我有得是时间。”
“可我怕呀,我害怕一拖再拖,收掉从容赴死的勇气。要是在你面前显得懦弱胆怯的话,我会很苦恼的。”她笑得那样坦荡灿烂,好像一次愉快的旅途。特蕾莎突然凑近,“逸云这么聪明一定知道的吧,我喜欢你哦。”
“真不知道你喜欢我什么。”秦逸云低声嘟哝着,手上却出现一柄洁白晶莹的匕首。这确实是骨刃,用自己圆寂在坍缩位面的尸体造出来的骨刃。
“喜欢你出类拔萃的外表,更喜欢你与众不同的灵魂。喜欢你浪漫的性格,也喜欢你令人尊敬的人格。”特蕾莎把自己的双腕并拢在一起向骨刃靠近。
秦逸云抿唇沉默了一下,伸手捂住了特蕾莎的眼睛:“还是我来吧。”
“嗯!”
手腕的动脉被划破,带着体温的骨刃并不让人觉得冰冷。动脉血比静脉血要鲜红一些,看起来也更接近秦逸云指甲上的颜色。
秦逸云松开捂住特蕾莎眼睛的手后,特蕾莎就呆呆看着自己的手腕。
“呐,这种颜色……能勉强接受吗?”特蕾莎问道。
“勉强接受。”秦逸云背过身去,“走吧,我带你去花缘溪的下游。”
神明的后花园是花缘溪源头,后面的地方,神明是不管的。
“牵手。”特蕾莎伸出手,小小的手上全是触目惊心的血腥。
秦逸云不说话,默默牵起她的手,沾染满手的鲜红。
“其实,我是希望她呢能够继承我的记忆的。”特蕾莎和秦逸云并肩走着,喃喃自语,“这样,至少有人知道,在我短暂且乏味的一生中,除了祈祷,至少还有一件意义非凡的事情。”
“那就是认识我,并且喜欢我。”秦逸云说得理所当然,她斜觑了特蕾莎一眼,好像在郊游,“当你忘记悲伤和泪水,和我一起欢乐一起笑的时候,你就要为认识我而感到高兴。”
特蕾莎愣了愣,随后笑眯眯地点头:“是啊,我现在就忘记了悲伤和泪水,秦逸云,你真的是很神奇的一个人。”
她的平静从容超脱生死:“说实话,我这辈子平庸乏味,真羡慕的是洁茜卡——羡慕她的性格,敢爱敢恨,她说爱你就爱得毫不犹豫,一点顾忌都没有。虽然那个可怜的小姑娘也没能取得你的芳心。”
“不许用芳心这个词!”
特蕾莎轻笑起来,血顺着她的手,从指尖滴落,洒了一路:“逸云,我冷。”
“还没有这么快,失血速度并不算快。”秦逸云这样说着不近人情的话,但还是伸手搂住特蕾莎的腰肢。“这样呢?”
“不够。”特蕾莎撒娇似的回答道,“抱我嘛,背我也行。切开我大腿内侧的动脉,我要用血给你染上我的颜色。”
面对死亡,有些人出奇的大胆。这或许是一种特质,与平日表现基本没什么关系。
“嘶~有点疼……抱紧我,我站不稳了。”
……
“喂,逸云,你猜,那个人继承我的记忆,会不会爱上你?”
……
“那年你跟我告别,说要去远方的时候,我哭得可伤心了。哼,你个负心汉。”
……
“还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哇,那时候你好可爱,小小一只的,就像一只幼犬,还请我吃糖……”
特蕾莎在断断续续的回忆中永眠了,这是又一个喜欢秦逸云的女孩死在她的匕首之下,秦逸云也再一次为喜欢自己的女孩敛尸。一身纯白的纱裙,伴着羽毛和花瓣,葬得颇为美丽。
这一年是圣历432年,秦逸云却已经难以计算年龄了。这一次,他连眼泪都没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