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吐完,便接到温瑞翔的电话,说外面下了大雨,自己因为有事不得不把小桃子一个人扔在超市门口,让他速速带伞去接等等。
没等温瑞翔说完,他便直接挂断了电话。外面天寒地冻,他可不想出去冻成冰棍。只是脚步刚迈进房间便停了下来,深呼吸三秒,转身拿了伞直接出了门。
他越来越恨自己因为她而去做自己讨厌的事。
更可恨的是,他居然渐渐习惯了这种被需要的感觉。
外面的温度比他想像中还要冷。
一路朝超市走去,果真在超市门口看到瑟瑟发抖的小疯子。沈清晓看到他的身影,脸上早就乐开了花,按耐不住想要朝他挥手,却又强自将手压了回去。
心中暗自提醒自己:这厮今天上午刚刚耍了你,你不能这么没原则!
只是,他却二话没说朝她走来,将雨伞一把递到她手里,然后……
她整个人怔在当场,动弹不得。每个人都有怪癖,例如沈清晓喜欢胡萝卜,而黎秋的怪癖则更诡异一些,他喜欢衣服。
各式各样简约舒适的衣服,虽然大部分衣服买来只会穿一次,但他都会保管的十分用心,好似新的一般。
所以,跟他同居一个月零两天的沈清晓比任何人都明白,问黎秋要钱他绝无二话,但你想借他衣服一穿,简直等同于要他的命。
将她包裹的严严实实之后,他径直抢过她手里的购物袋,头也不回的冲进雨幕之中。
走了三步却见她没动静,他也顾不上此时雨势倾盆,回身问她,“怎么不走?”
她磨蹭着走到他身边,吃力的将雨伞高高举起,大半伞沿都落在他的头顶,她的声音很轻,似乎鼓足了这辈子最大的勇气,才将之后的话说出口,“大叔,我……”
他好整以瑕的望着她,期待从她嘴里能说出什么正经的话。
她嘟着嘴,一脸委屈,“我脚冻麻了,走不动。”
这样的情况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遇上,但还是触碰了黎秋的耐性底线。他将所有的购物袋都塞到她怀里,二话不说将她直接横抱在怀里。
从这打车也没什么意义,到家不过几分钟的路,何况出租车开到巷子口也进不去。
见她慌乱的手足无措,他冷声提醒,“好好撑伞。”
“哦,好……”她忙把伞扶好,小心翼翼地撑在他的头顶。
似乎发现了她一直在盯着他,他突然错开视线和她对视,“在看什么?”
她诚实以答,“在看你。”
“干吗要看我?”
“觉得你好看呗”
这样的直白坦诚,反倒让他有些不自在,“我有什么好看的?”
她依然毫无城府的笑,“哪都好看。”
步伐顿住,他低头望她,语气不善,明明是抱怨的语气,落在沈清晓耳里,却更似撒娇,“你平时能不能少吃点,重死了。”
“风,你爱我吗?”
浓重的呼吸渐归平静,凌爵风起身拿起一支雪茄,点燃,语气淡漠道:“你无聊不?”他倏地转过身子,眼底的寒光凌冽地一闪而逝,他再没有先前的柔情。
仿佛他又看到了那个不堪的场面,看到了那个与他血肉两连的女人在一个猥琐的男人身下屈辱讨饶。
霍诗阳哪里猜得到他在想什么,娇嗔地拉起了凌爵风的手,言语婉转而哀求:“好啦!风别生气,知道你不喜欢听,我干嘛还要惹你生气,风,我保证结婚后会好好爱你和照顾我们的孩子,你知道我心里只有你一个人的…再说,凌伯伯也希望我们早点结婚。”
他不咸不淡到:“你去同他结好了,不介意你成为我的后妈,你有选择的自由。”
“大不了下回你喝醉了或是不舒服了,我背你就是。”本来话题可以点到即止,偏偏她又多嘴说了句,“更何况我才九十多斤,根本不算胖的好不好,冷凝姐还一直让我多吃点。还不是你胳膊没力气才抱不动我。”
“我胳膊没力气,我能抱着你从超市走到这。”他恨得牙痒痒,这女人从来不知道知恩图报这四个字怎么写。
她闻言咯咯咯地傻笑,手里的伞也天花乱坠的晃荡。“我今天买了苦瓜,待会做给你吃。”
他又将她往怀里拢了拢,怕她被雨水淋湿,冷笑着调侃,“就你这厨艺,我这一个月居然没有被饿死毒死,还真是万幸。”
“人总是慢慢进步的啊,你以为个个都跟你似的。什么东西摸索两遍就能无师自通,那种生物叫天才,跟我们人类不是一个档次的你懂么。”
说这段话是有理由的,缘自沈清晓前段时间迷上一款叫神庙逃亡的游戏,可是玩了一两个星期也只跑了五十多万分。黎秋看不惯她因为一款破游戏废寝忘食,答应帮她打到五百万分以上,好让她到公司跟hank炫耀。
然后……
然后这货玩第一遍熟悉游戏,玩第二遍掌握手感,第三遍就轻易玩到八百多万分,如果用钻石复活估计还能玩更多,只是这货说不能玩物丧志,硬生生掉河里自杀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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