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为什么,在众多人群中,我却一眼望见了他。
我怔怔的站在原地,扬起准备打车的手也定格在空中,不知所措。
我慌忙背过身,拉着言泽便要离开。言泽有些不解,忙问我怎么回事。我摇了摇头道:“这边的车挺少的,我们再往前走走吧。”
他虽是不解,却仍是点了点头,打算再次将我抱起。我觊觎李辰就在身后,摇了摇头道:“不用了,也就几步路,脚也没刚才那么疼了。”
他闻言不再说话,挽着我的手向前慢慢走着。我心下不禁感谢他的细心及体贴。
正在这时,我的手机铃声响起。我停住了脚步,从包中拿出手机,屏幕上正跳跃着李辰这两个字。
我一时间有些犹豫,双手迟迟没有按下接听键,言泽望见我的失态,轻声唤着我的名字:“罗冰?……”
我恍然大悟似的抬头,他指了指我的手机道:“怎么了?”
我这才回过神来,背过言泽按下接听键,声音有些不自然:“有事么?”
那边厢有一阵的沉默,然后我听见李辰沙哑的声音说出了一句话,他说:“罗冰,假如,我是说假如可以的话,我们还能再回到过去么?”
再次见到李辰,是在十年后。
整整十年的光荫,在没有与他四目交错之前,我一度以为,我们不会再遇见。
但事实证明,这个世界真的很小。
也不过只十年而己,这样的描述似乎有些矫情,请原谅我对于十年的这样的时间,用‘而己’来形容。
因为对于一个年近二十七岁,快要奔三十的女人而言,十年,不过是日历上的几笔勾勾叉叉,或是眼角愈发明显的鱼尾纹,还有那一眨眼便逝的光景罢了。
夜间九点,我拖着因加班而被不断蹂躏的疲惫身躯走像地铁站。
我站在三号线的站台等车,披肩的发丝被列车呼啸而过的狂风十分优雅的吹着,只是此时的我却因为感冒发热而鼻梁通红,脸色苍白。
感冒对于生活在2009年的人而言,实在可怕。因为这一年一种叫做甲流的瘟疫正肆虐盛行,我甚至不敢去医院,怕一进去就被当成试验典型,不给放出来了。
当时我正从口袋里扒拉半天掏出包纸巾擤鼻涕,抬头的瞬间,便看见站台对面的他。真的,不过是低头抬起的时间罢了,对面的站台里便多出了他的身影。
当时,我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感觉到,我心脏跳动的节奏慢了半拍。甚至连擦鼻涕的动作也自动停了下来。
秦筱一直跟我说那种感觉叫做心动。
确切的说,当时我是因为被吓的心跳加快了。整整十年的时间,我甚至一直以为我已经忘记了他的名字及模样。
可是,没有。
只隐约一眼,望见那样的身型,我便已经能够认定他是李辰。
当我跟秦筱和向暖说起我们的重逢的场景时,秦筱那女人嘴一撇,阴笑着对我说:“你真该庆幸,因为你当时没在扣鼻屎。”
我说他肯定已经不记得我了,就算那个时候我勾三搭四的成了媚眼如花的烟花女子,他也绝计不会多望我一眼。
可是那边厢向暖那女人却不知死活火上浇油的来了一句:“你什么时候那么有自知知明了。”
我不得不为了自己这一生惨交两个损友而泪流满面,擂胸捶地。
扯远了,回到再次相见的地铁三号线。
当时他似乎早已发现了我,因而似笑非笑的忘着我,我当时呆的真跟个木鸡似的,手足无措的连那擤好鼻涕的纸巾都不知道该往垃圾筒丢。
列车适时进站,我慌忙低下头,错开于他对视的眼神。急冲冲的上了车,手里还紧紧攥着那包携带着极其危险流感病毒的鼻涕。
透过透明的车门,我小心翼翼的抬头瞄了眼仍旧站在地铁站的李辰。在列车候站等人的间隙,仔仔细细的将那个已然成熟的男人看了个遍。
他的品味依旧没有太大的变化。
上身是干净清爽的白色衬衫,他始终偏爱这样沉稳精简的颜色,下身是丝绸制黑色西裤,显得休闲且慵懒,衣衫剪裁得当,将他修长的身形显得愈发挺拨。
我始终偏爱他穿白衬衫时的模样,那样的白色及衬衫及得体的剪裁在李辰身上,总是给人一种说不出的舒适,似乎,那便是最适合他的装束。
只是不想,时隔十年,他的品味穿着一如既往。
尖长的下巴,直挺的鼻梁还有那张令人过目不望狭长的双眼,我似乎还能望见,他左眼下方那颗黑色的泪痣。
双手仍是习惯性地插在裤兜中,耳朵上挂着白色的耳机。
我第N次庆幸我那出色的远视眼,它让我能够将眼前这个男人的外貌看的那样清晰透彻。虽然我曾经不下百次万次,细致地认真地描摹观察他的脸颊,试图将它刻印在我的脑海中。
那张曾经以为会记一辈子的脸,在岁月的洗刷及磨砺中,却慢慢的变得模糊浅淡。那段曾经以为会念一辈子的天荒地老的爱情,海枯石烂的誓言,早在离别的前一瞬便被自己强迫着从脑海中拨出。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