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这种事情,肯定是要通过校方允许的。
还好学姐面子够大,在间跟学校转圜了下,这事很快得以解决。
其次,合同规定的广告赞助,也只限于陈晨参加的赛事,不单没强求正赛,连循环预选赛都没强制要求;
毕竟接下来整个循环预选赛,说是都由陈晨负责,但万一他期间发挥不好,静学姐肯定是会接手的;
如果合同限定陈晨必须打完整个循环预选赛的话,到时候一旦出了问题,对陈晨而言肯定是个不小的麻烦。
除了这两点外,在广告词设置,也尽量以简洁为主,唔,虽然装甲对抗过程喊神马把子肉,很可耻的说0.0
当然,除了陈晨这方在合同规定应尽的义务外,对方开出的筹码也很不错;
首先是合同履行期限,仅限于陈晨这次赛事期间,没有出现任何捆绑;
再来嘛……是小钱钱了!
按照合同规定,陈晨个人将会获得五十万+5*n的酬劳!
其五十万,是广告赞助的基础费用;
5*n则是陈晨在对抗,每赢下一场所获得的格外收获!
而接下来的循环预选赛,总计场数实际还有大约80场左右;
也是说,陈晨如果能赢下接下来所有的场次,将能再获得400万,这才是大头!
当然,这只是理论的收获,实际不好说了。
说起这份合同的酬劳履行,期间倒是出了个『插』曲,不得不再提一句学姐;
虽然这么说有点羞耻,但家里有个好老婆,真是少奋斗二十年好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