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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们究竟是怎么找到肉吃的?”利伯曼兴味盎然地问,“弓箭是两万年前才发明的,长矛是二十万年前才发明的。但直立人早在两百万年前就已经以肉食为主了。这意味着在最初近两百万年里,我们的祖先能赤手捕捉猎物,维持肉食供应。”

利伯曼开始思考各种可能性。“或许肉食的来源是猛兽吃剩的猎物残骸?”他问自己,“在狮子睡觉的时候,偷走它面前的猎物?”

不,那样无法维持稳定的供应。你必须及早赶到猎杀现场,因为成群的秃鹫可以在几分钟之内吃完一头羚羊,连骨头都不剩下。

就算你来得比秃鹫早,也有可能在狮子或鬣狗恶狠狠的眼神之下落荒而逃。

“好吧,我们虽然没有长矛,但或许可以跳到野猪背上掐死它,或是用棍棒把它打死。”

你在开玩笑吧?在那样的搏斗中,你的双脚会被压扁,睾丸会被撕裂,连肋骨都有可能被折断。就算你能取胜,也要付出代价。

在史前时代的荒野里折断一侧脚踝,你就会从猎人变成猎物。

就在利伯曼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他的狗提供了答案。一个夏日的午后,利伯曼带着他的边境牧羊犬“瓦什提”出了门,打算绕着池塘进行五英里慢跑。天气很热,没跑两英里,“瓦什提”就在一棵树下躺倒,拒绝再前进一步。利伯曼很快不耐烦了:没错,天气是有点热,但还不至于……

就在狗喘着粗气时,利伯曼开始回忆他在非洲进行化石研究的经历。在烈日下的草原上,干硬的泥土反射着强烈的阳光,连他那双穿着靴子的脚都感觉到一阵阵热浪。他又记起了读过的几篇探险报告:非洲的猎人在草原上追逐羚羊,塔拉乌马拉人则在峡谷里逐鹿,直到它们“四个蹄子都磨秃了”。利伯曼一直以为这不过是夸张的传说,但现在,他开始相信……

要把一头动物追赶到倒毙,究竟需要多久?他暗自问。幸运的是,哈佛大学的生物力学实验室拥有全世界最好的研究条件(他们居然能把温度计塞进猎豹的直肠),利伯曼只要查阅现成的数据就可以了。回到办公室以后,他打开了电脑。一个状态不错的跑步运动员正常慢跑的时候,平均每秒奔跑三米多,鹿的慢跑速度基本也是这样。然而当鹿想要加速到每秒四米时,就必须大口喘气,而相同速度下人的机体依旧维持慢跑的状态。尽管鹿的短距离冲刺速度比人快得多,但长距离慢跑时速度就不及我们,所以当鹿的运动强度超过了有氧阈时,我们却刚开始气喘。

利伯曼继续搜索数据。他发现,绝大多数马匹的极限冲刺速度在每秒七点七米左右,可以维持大约十分钟,然后就不得不放慢到每秒五点八米。但是优秀的马拉松选手可以用每秒六米的速度连续奔跑好几个小时。丹尼斯·普尔赫科在普雷斯科特就早已发现,尽管马在一开始跑得比人快,但只要比赛距离足够长,人就可以后来居上。

你甚至都用不着全速奔跑,利伯曼意识到,只需让猎物保持在视线之内,过不了十分钟,你们之间的距离就会缩短。

利伯曼开始计算体重、奔跑速度与体温之间的关系。很快,他就找到了“人类奔跑理论”最直接的证据。想追上一头羚羊,只要在热天追着它跑起来就足够。“只要在它的视线之内,它会一直跑下去。这样跑十到十五公里,它会因为体温过高而栽倒在地。”换句话说,如果你能在大热天坚持跑完十公里,你就是动物世界里的致命杀手。我们一边奔跑一边散热,但动物却没法在奔跑时加快呼吸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