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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越穿着简单的白T牛仔裤,运动鞋虽旧,却洗的很白。

他局促的站在书房里,面对着那张紫檀木书桌,眼睛直直的。

过于格格不入,所以窘迫不已。

面前人白皙指尖捏着的钢笔,是万宝龙的。

腕上的手表,是百达翡丽的。

脚上的皮鞋,是菲拉格慕的。

身上笔挺贵气的西装,估计是出自法国那些有名的制衣大师之手。

程越只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尖,白皙的耳透着不正常的薄红。

傅涵之坐在办公桌后,眯了眯狭长明锐的眸,毫不掩饰打量着这个便宜外甥儿。

半晌,他扯了扯唇,声音沉静轻缓,“所以,你的意思是……要我养你?”

养你这两个字,声调走高,透着一股子刻意流露的讶异。

他话说的这么直白,程越耳尖的红,不争气的弥漫到了脸颊上。

“我下学期升高三,高中课业紧……”程越抿了抿唇,颓然垂下眸子,睫毛轻颤,“妈妈说她只有你一个亲人……”

傅涵之笑了笑,好整以暇的看着程越,“因为挑中了我这个冤大头,所以就只有我一个亲人。这个因果关系,才是正常的。”

这话说的……

可真是难听!

程越激愤的抬起头,在触及到男人似笑非笑的眼神之后,又受惊一样垂了下去。

“小舅”,他的声音很好听,介于男人与男孩之间,此刻更是掺杂着一种掩饰不住的委屈,“我妈之前治病,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连房子都卖了……”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我也不会……”

傅涵之浏览着文件,突然蓦地轻笑了一声。

“嗯”,他连眸子都没抬一下,唇角勾着似有若无的笑意,看戏一样的点评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配上适当的卖惨,继续,快要打动我了!”

程越:“……”

他扯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小舅,我知道这样很唐突,你拒绝,也是正常的。

很抱歉,在这样一个休息的日子打扰了您,我现在就走。”

说罢,他扯了扯有些小的T桖,垂着脑袋,像一只没有讨到骨头的大奶狗,垂头丧气的要离开。

一转过身,程越便在霍霍磨牙。

果然商人都是大尾巴狼,无奸不商。

傅涵之在锦城也算是财经界名人,杂志时常报道的钻石王老五。

一边赚钱,一边将钱大把投入慈善事业。

年纪轻轻,却已经是锦城赫赫有名的慈善家。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人,连自己的外甥儿都不肯资助。

说话还一针见血,如此难听。

他转过身,傅涵之这才抬起眼皮,盯上了程越的背影。

十七岁的少年,身高已经超过了180,身材很匀称,长胳膊长腿儿。

穿着不合身的旧衣服,头却昂得很高。

黑色的短发随着走路的动作而微微跳跃着,处处显露着少年年轻干净的气息。

只是……

傅涵之动了动鼻子,嗅到空气因为程越,多了几分不合时宜的香气。

他薄唇扯出一抹含了三分讥诮的笑,转瞬即逝。

“不是说的好好的吗?怎么走了?”他喊住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