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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言情 > 古言 > 覆手 > 第三百九十四章 日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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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有时候人记不住发生意外时的信息。这在医学上并不少见,在司法界也比较常见。多是处于被迫害的妇女(法律规定十四岁以上都算妇女,任何超过十四岁的女性不承认自己妇女身份者,皆属于违法行为),她们无法回忆前被迫害的细节,迫害前后的记忆也支离破碎。

千子告诉大家,这是人身体的自我保护。当一个人对事情非常厌恶的时候,就会选择性的遗忘这件事,以此来保护自己。如同看见亲人去世哭晕当场一样,因为极度的悲伤导致大脑选择对人进行保护,使其昏迷。

曹云询问小女有没有这种情况,千子表示自己无法肯定小女有还是没有。她只是说存在这个可能。因为心理学上很多诊断属于主观诊断,不同传统医学,有X光,有化验报告。也导致心理学被很多科学家认为是伪科学。因为无法证明的科学都不算科学。

曹云:“被告之所以口供,笔录,庭审中出现言语混乱,甚至词不达意,就是因为被告受到了惊吓,她的大脑欺骗了她,她又自己脑补了一些情况并且深信不疑。在1号证人说明之后,我恳请法官暂时跳过对证人现场问题质询的环节。”

法官问:“请说清楚一些。”他当然明白曹云意思,但是必须考虑到陪审团的情况。

曹云道:“要证明被告无罪,未必需要完全了解当时案发现场的情况。由于上次开庭,控方就现场问题询问被告,被告回答词不达意,不尽人意,很容易给陪审团留下错误的印象。1号证人说明被告有可能存在精神障碍,所以恳请法官同意暂时跳过案发现场有关的问题。”

法官道:“如果能在其他领域证明被告有罪或者无罪,当然可以。”

“谢谢法官。”曹云拿了资料:“首先我们要认识一下被告是一位怎样的人?这是我对她的一个总结:她是一位娇娇女,从小处尊养优。没有任何的违法记录,甚至没有超速,违停的罚单。被告海是流浪者之家的义工,每周有半天时间做义工。流浪者之家,是收留被主人抛弃的各种宠物猫狗。我这边有一份材料,是流浪者之家义工们对被告的评论,大家可以随便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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