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程府,程靖邦和林修他们都被众星拱月地对待,而自己却被当成要饭的打发。
想起野外相处的那几天,一起狼口脱险,一起挤帐篷,吃野果,分食一块肉干,分喝一壶清水。叶清浅都觉得自己是个快意江湖的豪侠了,和他们也生出了同袍同泽的感情。
不是有句话这么说的吗,感情最好的朋友有三种:一起扛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下过乡。他们五个在草原沙漠同甘共苦,智斗狼群,也算是和扛枪下乡差不多了吧。
可事实是,一旦回到了生活的正轨,他们其实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的身份完全不是自己可以去称兄道弟的。
就像当年上学时候,大家都穿着一样丑丑的校服,下课打闹,上课睡觉,互相抄作业和笔记,没觉得什么差距。可等到一毕业,突然发现每个人都回到了自己应属的阶层。
有的同学留学,有的同学保送,有的直接移民,只留自己苦苦挣扎奋斗高考,好不容易上了个大学,毕业没失业就是好样的,然后再苦苦挣扎温饱。
同学聚会舔着脸去了,结果发现好多人子承父业,直接就待在你奋斗的终点。
古代可是阶级社会,人与人的差距只会更大。
算了,自己感慨这些也没什么用,既然到了这里,就尽自己能力好好生活下去,管他什么起点终点,阶级差距,还是想办法好好活着最实在。
自己在大草原上都能随遇而安,回到这里已经是生活质量的巨大改善,自己该偷着乐才对。
叶清浅不爱钻牛角尖,还能笑的出来就绝不会哭着过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