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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言情 > 都市 > 摇滚教父 > 第704章 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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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股份?可以啊,拿你手上的那批版权来换,还有米拉的那份,一首歌都不能少,否则免谈!”

有趣的是,大卫-劳伦斯听了罗杰的话,却并没有露出太多兴奋、激动的神色。

反而是沉默了片刻,才看向罗杰,开口问道:“你们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吗?”

在大卫-劳伦斯看来,如今的【量子音乐】,在北美、亚洲两大市场都对环球音乐集团做到了压制,虽然在欧洲处于劣势,但就全球市场的情况来看,完全可以说是形势一片大好。

在这种时候,捂着手中的股份等待升值还来不及,怎么可能主动脱手套现?

哪怕,【量子音乐】并非一家上市公司,市值对它和它的股东而言没有太大的意义。

“可以算是麻烦吧。”

罗杰点了点头,简单地将高盛那边的情况说了一遍,继续道:“如果最终需要用这些版权从高盛手中换取股份,我希望你和米拉能够支持我们,作为补偿,我会给你更多的【量子音乐】股份。”

顿了顿,罗杰又补充道:“当然,鉴于你们的持股比例已经接近危险线,或许我们可以学习一下谷歌的做法。”

所谓的“谷歌的做法”,实际上是上市公司当中非常常见的一种模式,即将所有的股本分为A、B两大类,有些公司甚至还会分出C类股份、D类股份等等。

后者暂且不提,A、B两大类股票,表面上每一股的价值,以及所代表的股份比例,是完全一样的,分红权等等各项股东权利也同样如此。

但却有一点不同:B类股票往往没有,或者只有很少的投票权,而比如说谷歌这样的公司,只持有B类股票的股东,无论手中持有多少股份,都没有权利进入股东大会,也仅能从二级市场上获得谷歌主动向公众公开的财报、经营细节等信息。

简单点说,就是一种只能吃分红,不能对公司的决策施加任何影响的股份类型。

对于公司的管理层和董事会来说,当然希望最好其它所有的股东都不要对经营决策有任何的话语权。

但站在投资者的角度,却并不希望持有的是这种连股东大会的门槛都进不去的B类股票,投票权这种东西,哪怕用不到,但有和没有却完全是两个概念。

劳伦斯兄妹在【量子音乐】中的股份不多,但也有百分之二十多。

若是借着这一次版权交易的机会拿走太多的股份,兄妹俩的持股比例几乎一定会超过三分之一这个十分危险的数字。

持股超过三分之一,就已经是有足够的话语权,去干涉公司的日常经营了。

同时,这也意味着至少一个额外的董事会席位。

站在乐队的立场上,自然是不希望这种事发生的。

增发B类股份,就是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当然,前提是能够说服劳伦斯兄妹,尤其是眼前的大卫-劳伦斯接受这一点。

“你打算增发B类股票?”

大卫-劳伦斯似笑非笑地看着罗杰,问道:“没有投票权?没有分红权?”

(注:谷歌的B类股份名义上有等额的分红权,但实际上从成立的前十几年都没有进行过分红,所以经常被调侃‘没有分红权’。)

“咳咳……”

罗杰有些尴尬地咳嗽了两下,“分红权还是有的,和正常的股份一样。”

“好了,不跟你开玩笑了。”

大卫-劳伦斯收起玩闹的心思,脸色一正,思考了片刻,问道:“如果我理解的没错,现在的情况是,公司打算收购我和米拉手里的这些版权,然后再转手卖给高盛,换取环球的股份,是这样没错吧?”

“……”

罗杰仔细品味了一下大卫-劳伦斯的话,没有从对方的说法中找到什么漏洞,于是点点头道:“虽然细节上有一点出入,但大体上来讲是这样没错。”

似乎是怕大卫-劳伦斯不肯同意,罗杰又急切道:“高盛手中的那些股份对我们很重要,这关系到【量子音乐】能否成功取代环球,成为唱片业第一大巨头。如果这个计划成功,你手中的那些股份会非常值钱,价值至少要翻上一倍!”

“我还有一个问题。”

大卫-劳伦斯想了想,又问道:“按照你的想法,是要增发股份,而不是从你们手中的股份中拿出一部分来交易,也就是说,收购这批版权的主体是【量子音乐】,而不是你们乐队?”

按照一般交易原则中的“谁出钱,所有权就归谁”的原则,如果是由【量子音乐】通过增发股份的方式来完成交易,这批版权的所有权当然会归公司所有,而不是落到乐队手中。

再进一步的话,通过这批股份,与高盛集团进行交易,所得到的环球的股份,自然也是归【量子音乐】持有。

当然了,如果是私人之间的交易,也有可能会出现“物品的主人不是付款人”这样的情况,一句“朋友间的赠礼”也可以打发掉任何疑问,无论在哪一个国家,花自己的钱给“朋友”买东西都是合法的行为,但【量子音乐】是一家有多个股东的股份制公司,自然不可能用公司的资产,给私人赠送礼品,按照《公司法》的标准,这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罗杰也不可能蠢到这个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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