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说这个确实有些跑偏了,我们回答分配的问题上。
国家这个权力与武力的载体制定了自己的规则,将所能控制的资源进行了分配,资本主义国家当然是将资源分配到了资本家手上,而社会主义则是将资源分配给了大多数人。
这里就开始掺入关于人性的问题。
不是所有人都是勤劳的,也不是所人都是美好的,取得完全一样的社会财富的两人,很难取得一致的成果。
懒惰的人多半会躺在既有的资源上坐吃山空,而勤劳的人就会不断创造财富、积累财富,当他们的财富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他们为了生产更多的财富,就需要扩大自己对生产资源的占有,于是他们很可能会以优厚的价格从懒惰者手中购买生产资源。
这里涉及到生产资源是否允许出让的问题。
按理来说,在一个要完全消灭剥削的社会中,生产资料是绝对不可能允许出让,因为出让之后,势必会让相当一部分的人占有更多的生产资源,而那些失去资源的人为了生存,只能向生产资料占有者提供服务,这就又形成了一条剥削的链条。
还是那个问题,生产资料到底应该和一种比重参与分配呢?
好比,我有一块田,你没有田,但你有力气,所以你来找我租田种底。
我的地有多啊,我也没有那么多的人力,就决定把这块地租给你,收取你在这块地上一半的收益为租金!
OK,问题来了,这个一半收益的租金,是剥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