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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言情 > 青春 > 我拿着爱的号码牌 > 第113章 是神经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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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江一博的家里呆了两天,临走时,他爸妈拉着我出来,给了我一个大红包,说是第一次来我们家里,我没有要,毕竟不是登门的聘礼。

我还是一个学生,而且这个红包数额不小,我拒绝了,他妈妈温和地抿了一下嘴巴,叫我吃饭的时候督促江一博多吃一点,她能做的或许也只有这些了。

还有很多事情,都需要时间来和解。

他爸妈送我们上了火车,那年还没开通高铁,我们仍旧是坐了很远的火车回学校。

2013年夏天,我们大三结束,每天在学专业课的同时在江一博的老师那边上课,偶尔会去吃饭,每次都是师母给我们两个做饭。

席间谈起了上学期间的趣事。

“我记得啊,江一博在哪里玩,不管是同学聚会还是在班上,他都是只唱一首歌就结束,每次都还是其他人起哄的时候才会唱,但是他那次听说为了来讨好我,要我收你为徒,打算用资金诱惑我,居然答应去参加那个唱歌比赛了,像他这边不愿意张扬的人,他居然还是去了。”

“说起这个事情,我们院里的老师还说了他好久,怪他老是偏袒自己的女朋友。”

江一博最终还是在大四之前去当兵,他已经报了名,那是他梦想中的梦想,而我无法阻挡他,除了支持就剩下了支持,我开始按部就班地努力考研,爸妈没有支撑,而我和阿寻说过这件事情,阿寻当时已经回到自己的家乡去找工作,为了和男朋友结束四年的异地恋,她终于结束了自己的长途奔跑,进入了甜蜜期。

阿寻那时电话里面说,只要你读书,我就供你,虽然你有江一博,但是我和他不同,我是你的姐姐,所以我可以给你生活费,学费我借给你,大学毕业后的两年内你还清楚给我。我知道她想让我后顾无忧。

梁霄已经回到了自己所在的城市,耐不住父母的劝说,虽然在这里呆了四年,但是还是舍不下最爱的朋友和亲人,选择考回到了自己家附近,因为喜欢小孩子所以在学校里面实习,准备边考编。

2013年我终于在攒了很久的钱里面买了一部手机,用上了微信。有了微信号,江一博大四上来就去当兵了,忽然觉得身边就剩下了米瑶和我两个人。

她每天忙于自己的工作,在大四这一年她压根就不用担心实习,自己已经接下来了外面的一个考研机构,诸多学校的学生给她介绍资源,而她所有的时间几乎都扑到里面,自己开始创业了,还开始用自己的专业接着翻译的工作。

所有人忙得不可开交,在我看来我就是属于那个最清闲的人了。

每天进出图书馆,白天黑夜的看书只为了12月底的考试。

江一博开始进入部队,我开始联系不上他,每次都要等他休息的时候才可以用手机联系上我,这样孤单的日子好像让我回到了初中时期,陷入了巨大的恐慌和迷茫之中。

好在每次都还有大家的鼓励和微信支撑。

后来,又是一个在电话里面改变了我人生平衡的电话。

2013年底我妈忽然要拿着刀自杀,我吓得当场电话就掉了下来。

爸爸开始用最迫切的语气催着我回家,而我狠不下心不回去,却又因为要复习,最终处于崩溃的边缘,放弃所有的东西,扛着行李最后回到了老家,此时发现身边已经没有了一个可以支撑的人了。

我开始走上了最为艰难的道路,妈妈得了抑郁症,在被家里的各种负债,每天绝望的日子,最终感性战胜了理智,变得失去了理智,终于变成了需要每天有人守在她旁边陪着她过日子的人。

我忽然失去了生活的全部重心,到处奔跑,求爹爹告奶奶,终于将妈妈送进了市里最好的精神科,当我去给她办理住院手术问主治医生时,我在那里碰到了一生都不想再看到的人,同样在医院的肖俏伶,她正在和我妈的主治医生聊天。

抬头看到了我,“我就知道,你这个不正常的人,最后就是一个疯子。偏偏江一博还那么喜欢你。”她冷眼的看起了这个科室,讽刺地再次出口:“我就知道,你这个神经病,我明明和江一博说你有病,他偏偏不信。还拉黑了我的所有联系方式。”

“不,我不是,现在只是我妈妈病了,需要来检查而已。”我在脑海里面预演了无数次给别人误会的解释。

在她这里我却说不出口,“原来你一直都还记得我,可是在江一博那里你明明装作不记得,你记不起来,我也记不起来,这样不是很好吗?为什么你又要这样?”

“是啊,在他那里我是不认识你,但是我又再次碰到了你,这次我就想起来了,哦,原来你就是从前那个读初中时唯唯诺诺神经质的姚白。”

脑海里面的记忆忽然全部涌上了心头,她就是那个在厕所里面写上我有病,然后到处全校张扬的人。

头开始欲裂起来,大颗大颗的眼泪开始落了下来,为什么,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要来逼我,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要来逼我啊,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啊??苍天,救救我吧。

医生看到她还准备攻击我,开始叫她;“伶伶,对人要有礼貌知道吗?你这样是不对的。”

呵呵,到这时才说出口,没有礼貌,不对的,刚才的人身攻击又算什么呢??

我打了个电话给伯伯,爸爸此时已经忧心如焚,全部都是大伯来操劳妈妈的事情,叫他来医院这里办一下住院手续。

然后我就跑出了医院。

是啊,我是一个疯子,脑子里面还有着疯子的基因,谁还会要我呢?谁还会理我呢?恍惚之间,忽然有一只手拉扯着我往前面走,我抬起头来,发现自己并不认识这个人,这还是在市医院的门口,就准备有人抢着我的包走的时候,发现不对劲时,我一顿大喊。

并没有引来旁人的驻足,别人只是冷漠的扫了你一眼,然后对着你笑。

继续拉扯我,我直接咬了那个人一口,他大痛着叫了一声,神经病,撒手丢下了我。

是啊,我是一个神经病,连我自己都信了。

你看,连小偷都叫我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