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时候,又是可以休息一个多月!
爽歪歪!
回宿舍的地铁上,朱铨掏出手机翻阅热搜,想要看看有没有合适的热点新闻供自己普法的。
不负众望,热搜的第一名:王丹珞的寻鸭启事,就吸引到了朱铨的眼球。
只见其在微博中写道:
“【寻鸭启事】有现居某某地,靠近某某处附近的朋友,帮我看看能不能联系到下图这位女士,她手里拎的鸭是我同事当孩子养的宠物,名叫“吉吉”!
图中的这位女士将吉吉“盗”走!
...
恳请大家帮忙看看!”
哟呵!
这只鸭被盗走了!
朱铨点开图片,只见那位女士手里面的吉吉并不是一只普通的鸭,而是一种名为“柯尔鸭”的鸭。
而一只成年的柯尔鸭大约是一万五六千元呢!
有钱人,养的宠物都是这么的朴实无华啊!
继续翻看下面的评论,无一例外的都是说要严惩那个图片上的女士:
“我服了!那个女人看着就让人想吐!”
“饿鬼投胎哦,这照片上的女的笑起来真的是相当丑陋啊!拿别人的东西,笑你马呢?”
“好像扇她两巴掌!”
“讨厌死这种喜欢占小便宜的人了!无语,无语,无语!”
“想吃鸭就去买,而不是去偷,也不是她这样做,家里面的小孩子们是不是也会有样学样啊!”
“我也是服了,像这种一看就是黄黄的、小小的,根本不是大白鹅啊,就是宠物鸭啊!居然还偷着拿回家吃?PS:就算是大白鹅,你特么的也不能偷啊!”
“这一只鸭子一万五六千,很贵的,好不好!”
...
看着看着,这下面的评论画风就开始有些不对了:
“拿别人的东西就是盗窃,小偷应该付出代价!”
“不问自取就是偷,报警抓她!”
“盗窃罪!证据确凿,直接判刑吧!”
看到这儿,朱铨皱了皱眉,接着又舒展开来,心道:
偷鸭到底算不算犯罪,等我“普法专家张三”来告诉你吧!